最多跑一次丨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
申请条件
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是指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以及后续的备案变更、备案撤回事项。具体包括:出口退(免)税备案、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
1.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首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备案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备案变更,需清税注销或撤回备案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
经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在首份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融资租赁退税备案手续。融资租赁业务出租方退税备案内容变更或撤回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或备案撤回手续。
研发机构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应于首次申报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手续。研发机构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撤回。外资研发中心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应自条件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并自条件变化之日起,停止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
出口企业进行首次启运港退(免)税申报时,即视为出口企业完成启运港退(免)税备案。
横琴、平潭区内从区外购买货物的企业、区内水电气企业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
退税代理机构首次申报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结算时,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代理机构备案。
2.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备案
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在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首次委托综服企业代办退税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委托代办出口退税备案。
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应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
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的转登记纳税人,应在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向综服企业结清该转登记纳税人的代办退税款后,按照规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撤回。
生产企业办理撤回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事项的,应在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向综服企业结清该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款后办理。
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的,应按规定先办理撤回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事项。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该项业务办理机关为第三税务分局)
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在为每户生产企业首次代办退税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办退税备案。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
办理材料
由于报送情形和材料较多,大家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办理材料: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以下操作步骤,以出口退(免)税备案为例进行介绍,请大家注意!
1.进入网站,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登录厦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3.在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中,选择“出口退(免)税备案”,点击“在线申报”。
4.在“出口退(免)税备案”界面中,点击采集,进入明细采集界面。
5.在明细采集界面,录入出口退(免)税备案表相关信息。
5.完成明细采集后,即可点击申报上传,完成出口退(免)税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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