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数字服贸进出口总额达4000亿美元
“预计到2025年,中国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9月3日,在2021年服贸会“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高峰论坛”上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将着力推动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数字贸易规模将持续扩大,数字贸易发展特别是创新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商务部服贸司副司长王东堂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具有六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第一,数字贸易规模快速扩大。我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47.6亿美元,增长了47.4%,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从30.6%增长到44.5%。
第二,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我国数字经济体量巨大,2020年规模为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我国产业体系完备,工业门类齐全,农业服务业规模庞大,数字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第三,数字贸易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第四,数字贸易领域有序开发,自贸实验区文化、电信等领域不断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自贸实验区推广至全国。
第五,市场主体发展活跃,2020年我国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书上占全球的比重接近20%。
第六,数字贸易国际市场拓展持续。比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我国的现在已经达到220多个,2020年执行金额达到470亿美元,全球头部的社交媒体十位中,有五位是中国企业,业务遍布亚洲、北美、欧洲等地。
报告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贸易面临诸多机遇:一是数字技术贸易快速发展,软件出口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并持续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云服务国际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区块链技术国际合作空间不断拓展,北斗系统卫星导航,全球服务能力明显增长。
二是数字产品贸易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我国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海外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多家企业全球发企业商榜单。数字影视走出去步伐加快,数字出版的出口规模和占比持续增长。数字动漫、数字广告、数字音乐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三是数字服务贸易海外拓展实现新突破,跨境电商的平台服务以及金融保险、教育、医疗、知识产权线上交付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我国社交媒体平台的自主创新能力也日趋增强,有的全球广受欢迎。
四是数据贸易发展潜力巨大。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数据跨境流量占到全球数据跨境流量总额的23%左右,我国数据资源丰富,跨境流动规模庞大,数字贸易具有大的发展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贸易还面临数字贸易规则建立、数字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加剧数字鸿沟和数字贸易失衡、数字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等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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