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进出口通关更便利,提升时效40%
据广州海关9月3日消息,近日,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联合广东油气商会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线上“关企沟通会”,开展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相关新政策宣讲,吸引了广东省内70余家油气进出口企业近90名代表参加。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开展公式定价政策线上宣讲
为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2021年第44号公告《关于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对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备案管在范围、备案表填制要求、报关单填制要求、二次申报义务等内容均做了调整,扩大了备案范围,压缩了审批时限,细化了申报要求。
据了解,公告提及的公式定价,指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签订的合同中,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定价公式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这种定价方式常见于原油、铁矿砂、化工品等大宗商品交易。由于以定价公式方式进口的商品,进口时往往无法向海关申报准确的完税价格。为尊重贸易实际,海关于2015年颁布公告明确对以公式定价的货物试行备案管理制度,便利企业通关。
随着近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规模的持续扩大,海关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原有备案管理制度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2021年第44号公告进一步扩大了备案管理货物的范围,将受成分含量、进口数量影响结算价格的货物也包含在内;大幅缩短海关出具备案号的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降至3个工作日;同时放宽企业确定结算价格后的二次申报时限,由10天延至30天。此外报关单申报栏目增加公式定价确认、暂定价格确认2个申报项目,进一步明确企业如实申报的义务,为推进实现企业“自报自缴”提供路径。
“公式定价货物进口如何申报和备案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海关推进改革措施的速度很快,此次线上解答得到了海关及时清晰的帮助和指导。”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口岸事务经理青松高兴地说,据初步测算,公告内的相关便利措施将提升企业通关时效约40%。
为满足进出口企业的需求,帮助公众了解海关的政策法规,今年以来,广州海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利用12360咨询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企业座谈会等线上、线下方式向进出口企业进行政策推送、业务咨询,多渠道传播、多形式展现海关新政,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企业自律守法经营,助推外贸高质量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 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 关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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