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鼓励具备条件的沿江省市设立综合保税区和边境旅游合作区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日讯 9月1日,国新办就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为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财政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沿江各类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支持重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合作区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沿江省市设立综合保税区和边境旅游合作区。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长江经济带在我国的区域发展格局当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这个区域做好开放,形成新高地就十分重要。财政部将从加快开放平台的建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两个方面支持长江经济带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高地。
其中,在加快开放平台的建设方面将重点作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支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9个沿江省市,落实好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的试点任务,发挥对沿江市县的辐射效应、枢纽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为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是对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支持其发挥资源禀赋和对外开放的优势,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采取新的开放举措,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探索新发展格局。
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沿江各类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支持重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合作区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沿江省市设立综合保税区和边境旅游合作区。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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