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铜矿不含铜
近日,南昌海关所属九江海关查获一批进口伪劣铜矿。该批货物为江西某公司申报进口的铜矿(非黄金价值部分),总重273.9吨。合同约定铜含量分别为25.46%、40.15%、46.52%。经九江海关现场查验取样送检,实际铜含量分别为0.15%、0.39%、0.52%,与合同要求严重不符,经鉴定为基本没有冶炼价值的矿物,且有害元素砷、镉元素超标。目前,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理。
关员对进口货物进行取样送检
海关提醒,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约定进口货物品质要求及索赔、退运条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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