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信换红利,嘉兴海关“主动披露”政策助企守法享惠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多亏了海关的‘主动披露’政策,在其宣传指导下,公司不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而且还减免了不少税款滞纳金,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健全了内控制度,切实强化了监督。”
今天,日本电产芝浦(浙江)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科长徐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徐娟口中的“主动披露”政策是海关部门为进一步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出台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
那有不少小伙伴要问
什么是“主动披露”?
主动披露是指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形,向海关进行主动披露并接受海关处理。
“主动披露”
具体对企业有什么好处呢?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
二是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且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
同时,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 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而对于主动自报并及时补缴税款的企业,海关将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举个例子
此前,日本电产芝浦(浙江)有限公司在自查发现,企业在申报进口货物时漏报了特许权使用费,导致漏缴海关税款,这意味着企业既要补缴税款和税款滞纳金,还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我们是海关一般认证企业,一旦受到行政处罚信用评级就下降,也将失去多项通关便利化政策福利。”
徐娟表示,得益于嘉兴海关积极宣传“主动披露”政策,也让企业免了处罚。
根据“主动披露”政策,嘉兴海关核实认定日本电产芝浦(浙江)有限公司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且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促进辖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嘉兴海关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举办主动披露政策宣讲会,提醒相关企业对照自查并在发现问题后尽快报告,引导相关企业增强守法自律意识,为企业打造“主动披露”政策解决方案。
此外,为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现如今,嘉兴海关还通过线上的远程视频和邮件等“互联网+海关”的方式开展主动披露指导,完成网签并开通申请,解决企业遇到的主动披露流程不熟悉、文书填制不规范等问题,优化作业流程,设立专人专岗处理主动披露事项,在线接收预核资料,提高预核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节约企业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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