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发展建议
近年来,凭借整进零出、暂缓征税、配送时效性强等特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已成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主流业务模式。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进一步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区域)。
为帮助新试点城市(区域)了解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的开办流程和政策要点等,课题组组织研究人员赴多地调研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发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形成相关操作建议。本篇重点介绍研究人员总结的地方政府建设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发展平台方面的主要工作和先进经验,供新办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的地方政府部门参考。
监管场所建设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要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作业场所必须符合海关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按照海关要求交换电子数据。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应当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开展。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课题组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发展较好的地方建设有比较完备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实施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等功能,适应跨境电商海量数据、极速处理、智能管控等特点,促进各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交流。
1 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架构
跨境电商地方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依据海关、税务、外管等职能部门的业务规范要求,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经营备案和口岸通关等服务的跨部门综合信息化平台。
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国家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以及电子口岸平台管理规范体系进行规划。整个系统分为五个层级,分别是基础硬件网络层、数据交换及数据库层、应用支撑层、应用服务层和表现及接口访问层。系统建设将涉及各个层级的规划和设计,形成一套完整系统架构规划设计。
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主要由企业、地方政府、个人、数据交换、与联检部门对接、信息发布六部分组成。
2 数据交换系统
跨境电商数据交换系统是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功能,采用数据总线构建与EDI数据交换系统之间的通道,在确保信息安全传递的同时实现高效系统对接。主要功能包括:
01
实现与电商平台、电商企业数据交换
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向公共服务平台发送订单、商品备案、清单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向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发送订单、商品备案、清单数据的状态回执。
02 实现与物流企业数据交换
物流企业系统向公共服务平台发送运单等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向物流企业系统发送运单等数据的状态回执。
03 实现与支付企业数据交换
支付企业向公共服务平台发送支付凭证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向支付企业发送支付凭证数据的状态回执。
04 实现与第三方平台数据交换
电商平台企业向公共服务平台传输商品备案、订单、运单、支付单、清单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向第三方平台发送各类业务单据的状态回执。
05 实现与海关系统数据交换
公共服务平台向海关辅助监管系统发送跨境电子商务各类申报数据,包括订单、支付凭证、物流运单、清单、修撤单、退货单、物流状态信息、税费信息等;海关辅助监管系统向公共服务平台发送各类业务单据的接收和审核回执。
06 与公安系统数据交换
公共服务平台向公安系统发送个人身份验证请求;公安系统向公共服务平台发送个人身份验证结果。
07 实现与税务系统数据交换
一是公共服务平台向税务系统发送税务申报数据;二是税务系统向公共服务平台发送接收和审核回执数据。
企业和海关通过数据交换系统进行报文发送和接收。数据交换系统将企业和海关的报文分发到指定的MQ队列,报文处理服务器群根据配置扫描对应的MQ队列,获取报文后进行相应的报文解析、数据格式转换、代码转换、数据库操作、记录传输日志、生成目标格式报文、原报文及目的报文存档等作业,并将目标格式报文推送到对应的MQ发送队列。
MQ队列配置方面,应符合海关各类报文规范要求和支持XML报文格式和报文签名技术;为海关建立单独的接收和发送报文队列;可根据企业实际业务需要灵活配置,通用企业MQ队列组,不区分企业和报文类型,可适用业务量不大的企业,减少系统的复杂度;特殊企业MQ队列组,为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建立独立的队列,以满足特定企业高性能的要求。
辅助监管系统建设
辅助监管系统是地方政府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监管实际需要,建设对接有关监管作业系统,实现在卡口管理、查验管理方面自动校验、自动分拣等辅助功能的系统。主要包括卡口辅助系统和查验辅助系统。
1 卡口辅助系统
跨境电商卡口辅助监管系统对特殊区域卡口实施管理。海关通过卡口辅助监管系统对出入区跨境电商货物、运输工具实施风险布控、验放。主要功能包括:
01 车辆出入区登记
区内企业向卡口辅助监管系统发送车辆出入区的核放单等数据,向企业发送审核回执。核放单审核通过后,卡口辅助监管系统自动根据相应的业务放行规则生成待过卡车辆指令。
02 触发媒介
目前一般采用普通车牌识别方式实现核放单的卡口校验。根据管理需要,也可支持其他方式的卡口校验方式,企业根据审核通过的核放单制作触发媒介,包括纸质单证打印、IC卡绑定、RFID电子车牌等方式。
03 卡口校验与提示
运输车辆载货进出卡口时,系统以触发媒介的信息(车牌号或其他)在系统中检索对应的待过卡车辆指令触发自动验放判断,调用智能卡口管理系统的保税监管验放服务或辅助系统验放逻辑,向卡口前端集成系统反馈结果。
04 数据记录与查询
货物进出卡口的数据应在系统中记录保存,包括:车辆进出卡口时间、称重信息、车辆信息、验放结果等,并在车辆核放单中反馈过卡标识。系统应具备卡口记录的查询检索功能。
05 卡口风险预警
对由多个区块组成的特殊区域,卡口辅助系统可对各区域卡口之间运输时长设置时间限制,对超过卡口设定时间的车辆预警提示。
06 卡口异常处理
卡口辅助监管系统反馈验放信息后,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卡口前端采集系统不能正常自动抬杆的,或因卡口设备故障采用人工验放方式完成进出区环节的车辆。海关可执行指令重发、人工验放,系统记录操作类型、操作时间、操作关员等信息。系统应具备各种异常处理记录的查询检索功能。
2 查验辅助系统
查验辅助系统应具备海关布控查验功能,海关可对核放单捆绑的电商清单进行风险布控,向现场分拣线系统发送包裹查验布控指令。主要功能包括:
01 包裹布控指令
可对命中布控指令的车辆上装载的包裹设置布控指令(包括随机和特定),对生效命中的布控记录提供解控和查询功能。
02 查验指令发送查验分拣线
从跨境电商统一版通关管理系统预定被布控车辆上所有包裹的清单数据及其关联的三单信息,在查验系统连同命中布控的清单数据生成包裹布控指令一并发送至现场查验分拣线系统。包裹分拣查验正常的,对布控的核放单进行放行处理。
文 / 林少滨 纪力 张鼎炜
梁政 蒋浩 秦途捷 冯晓鹏
文章来源于《中国海关》杂志2021年8月
编辑:常相婧
审校:高扬
出品: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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