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走私】以案说法——钱“多”也不能随便出入境哦!
以案说法与法同行听说,外币是不能随便带出境的,还可能被处罚是吗?
是的,国家对外汇实施管制,个人携带货币怎么带、带多少、办什么手续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这两位这样带可就不行哦!
案例一
案情回顾
当事人叶某在深圳海关福田口岸出境时,经过海关申报台未向海关主动申报,后被海关抽查时发现,其在裤子口袋中藏有2万美元。海关关员询问其是否还有其他需要申报的物品,叶某回答没有。但随后,海关关员又在其裤子口袋、鞋底发现藏匿的6万美元,合计8万美元。
案件处理
当事人叶某系短期多次往返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以瞒报、藏匿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九条规定,除去按规定放行1000美元外,对其它涉案美元予以没收。
案例二
案情回顾
当事人喻某经回收分拣清理了5吨欧元硬币,其将欧元硬币伪报为铁饼、铝材,通过手机向某物流公司下单邮寄到香港。最终,该批欧元硬币通过某跨境电商企业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方式申报出口,被海关查获。
案件处理
当事人喻某通过伪报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委托物流公司以跨境贸易电子商方式出口欧元硬币,构成走私行为,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九条规定,没收涉案欧元硬币。
“那客”说
上述案例中的2人以身试法,通过自身经历告诫我们,这样带外币出境是不行的!
请听我细细说来。
法律规定 学法懂法
携带外币现钞或人民币出入境都要接受海关监管。其中,“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现钞”指外币的纸币和铸币。
常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08号令)
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第18号公告
Part 1外币
出境时 限制性
外币是限制出境的物品。规定数量以内可以携带出境;超过规定数量,一般旅客需要办理《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简称《携带证》)。
1NO!
不办理《携带证》不可以超带外币!
2NO!
短期多次往返(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旅客及当天多次往返(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旅客仅以规定数量为限,不可以超带外币!
3NO!
只允许旅客个人随身携带,不可以通过邮寄、货运等其他渠道出境!
规定数量
不同类型的旅客,携带限定数额不同。
旅客分类●●
// 1|一般旅客:不能超过5000美元(其他外币折合5000美元,含5000美元,下同)。
// 2|短期多次往返旅客: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不能超过等值1000美元。
// 3|当天多次往返旅客: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当天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不能超过等值500美元。
划重点:如果旅客最近一次入境已向海关书面申报携带外币的,不需申领《携带证》,可以凭入境申报记录全部或部分携带出境。
申报原则
超过规定数量,必须向海关申报。
旅客携带规定数量以内外币现钞出境,无需申报。
一般旅客携带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填写申报单,如实申报携带外币现钞数额,海关凭《携带证》放行。
携带证
银行办理、海关验放,仅适用于一般旅客。
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价值5000美元至1万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特殊情况确需要携带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管理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入境时
数量
■ 旅客携带外币入境,目前尚无数额限制。
申报
■ 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海关将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或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理。
分类
■ 短期多次往返旅客、当天多次往返旅客需格外注意,首次携带外币现钞入境没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也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再次出境时可凭最近一次入境携带外币记录验放,否则携带超过合理数量外币,海关将不予放行。
Part 2
人民币
人民币也是限制出入境的,旅客出境、入境携带人民币限额均为2万元。
划重点:超额不可以!
危险警示
切勿以身试法
“中国反走私”提醒广大旅客,切莫以伪报、瞒报、绑藏、藏匿等任何方式试图逃避海关监管,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纪念币允许携带的数额是否与普通货币一样?
如果是普通纪念币,与同面额货币等值流通,即参照货币出入境规定管理;如果是贵金属纪念币,不参与货币流通,应归入金、银及其制品,参照金、银及其制品出入境规定管理,如果超量携带,可能构成走私贵金属罪。
“中国反走私”提示:旅客朋友们如有任何有关于携带货币的问题,可在出入境前拨打全国海关统一咨询电话12360进行咨询。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深圳海关缉私局
本期编辑:林邹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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