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了“关”的美瞳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一批伪报品名的美瞳,共计5192片。该关快件监管现场查验关员在对进境海运快件进行机检查验时,发现申报为“化妆品小样”的快件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包裹内为各色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且包装均无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
海关关员在进行查验作业
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在我国受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控,进口、售卖医疗器械应当取得注册或备案资质。同时,合格的进口医疗器械应当附有符合标准的中文说明书及中文标签。目前海关已依法暂扣这批隐形眼镜,待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劣质美瞳易诱发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眼部疾病。消费者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附有清晰的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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