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深入推进海关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海关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近日,海关总署印发《“十四五”海关法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到2025年,海关法律规范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法治实施体系更加全面高效,法治监督制约更加严密有效,普法宣传教育更加多维精准,法治实施保障更加协同有力。海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执法环境规范有序,海关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构建科学完备的海关法律规范体系方面,《规定》指出,要完善海关法律规范体系架构,完善海关基本法律制度,处理好立法与改革的关系,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立法;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海关立法程序,开展立法后评估;加强涉外立法工作。
在建设全面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方面,《规定》指出,要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继续规制行政裁量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有序推进海关行业标准制定修订。
在强化严密有效的法治监督机制方面,《规定》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完善行政诉讼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互动;建立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在健全多维精准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方面,《规定》指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系统内部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对外普法宣传,推进海关法治文化建设。
在推进协同有力的实施保障机制方面,《规定》指出,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海关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人才,推进法规专家制度;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加强指导检查评估。
据悉,全国海关将认真学习宣传《规划》,根据《规划》部署,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措施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法规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海关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文 / 丁晓利
编辑:常相婧
审校:王国秀
出品: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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