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认定」还剩2天截止!加工贸易制造业龙头企业遴选
项目内容
广东省加工贸易制造业龙头企业遴选工作
申报期限
2021年8月11日截止
适用地区
全广东省
遴选原则
行业引领性
参选企业应属同行业头部企业,拥有先进生产管理体系、生产制造能力和自主营销体系,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对当地经济社会贡献较大,属省级以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已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优先考虑。
技术先进性
参选企业拥有独立(或内设)研发机构和相对固定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新技术应用能力,曾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加工制造技术水平位居行业前列,掌握行业发展核心技术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
辐射带动性
参选企业对促进我省配套产业发展贡献突出,外贸进出口数量和质量对所在地外向型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企业发展模式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在从事高端制造、开展研发创新、培育自主品牌、构建营销体系等方面具备在一定区域和同行业企业复制推广的经验。
质量领先性
参选企业应当积极践行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实施以高品质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基本形成以质取胜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完备,质量诚信记录良好,产品关键指标质量水平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处于领先位置。
基本条件
一
申报企业应在我省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制造业,2018年以来有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原则上位列2020年我省加工贸易企业前200强。
二
申报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对当地经济社会贡献较大,属已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三
申报企业应具有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
四
申报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绿色或A级,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等级为高级认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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