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奥运会运动员携带金牌回国超过五千元要向海关申报缴关税?
来函咨询:中国运动员在东京奥运会获得金、银、铜奖牌,运动员携带这些奖牌回国时,要不要向中国海关申报,并缴纳关税? 因为我国的入境规定,在境外获得的超过5000元的物品,入境时就要向海关申报。
吴国雄律师:
1、抱歉,对于你的问题,我未查到明确的规定。你所说超过5000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规定是《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 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
2、我相信,奥运会奖牌作为国家和运动员的荣誉,入境时即使其价值超过5000元,依旧可以作“特案”处理,即无需申报,更不需要缴税。这方面,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10号)“对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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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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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啥脑回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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