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查获多起!汕头海关提醒:携带或邮寄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均属违法
日前,汕头海关所属龙湖海关在邮递渠道查验时,发现一个内含衣服、鞋等日用品的进境邮件夹藏疑似泰国鳄鱼肉碎干。经查,该邮件夹藏的疑似泰国鳄鱼肉碎干共有2包,毛重347.5克,标识其选用鲜泰国鳄鱼肉宰后切片制干而成。经鉴定,确定为爬行纲鳄目鳄科鳄属暹罗鳄的组织干制品。目前该邮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查获濒危动物暹罗鳄的组织干制品。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龙湖海关查获多起濒危动物组织干制品。在一次邮递监管现场对来自泰国曼谷的邮件进行开拆查验过程中,海关人员发现内含带皮毛干制肉制品2块,重约1.6千克。经送广州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该件确定为哺乳类长鼻象科亚洲象的组织干制品。
查获濒危动物亚洲象的组织干制品。
在一起出境申报为“干海马”等物品的邮件实施查验过程中,海关人员发现邮件内有干海马58尾,净重474克,每只海马身长15-20厘米。现场确认上述动物制品为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这是该关在出境邮件中首次查获濒危物种。
查获濒危动物海马的组织干制品。
汕头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属于禁止出境物品和限制进境物品。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禁止携带、邮寄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余丹
【通讯员】陈楚斌 梁锦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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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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