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企业”“假出口”和“假申报”?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付利平表示,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先后曝光多起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还曝光了3起虚开骗税典型案例分别是:1)浙江湖州破获“4·15”骗税案;2)深圳破获“惊雷3号”虚开骗税地下钱庄案;3)宁波破获“6·10”利用软件企业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骗税案。
那什么是“假企业”“假出口”和“假申报”呢?
一、假企业
假企业是人们常说的“空壳公司”,就是纳税人为了抽逃资金避税,大规模注册无实际工作人员的“空壳公司”来虚开发票。
一般有以下几种特征:
1、设立在具有税收优惠政策地区或者偏远税务监管宽松的地区;
2、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工作人员;
3、没有实际的办公场所,注册时的场所多为租借;
4、没有经营业务或真实的业务。
二、假出口
假出口就是指公司没有实际出口业务,采用伪造报关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黑市购汇冒充出口货款收汇等手段来骗取出口退税。
一般有以下几种特征:
1、公司申请退税的出口货物、出口口岸皆为出口骗税频发的敏感货物、敏感口岸;
2、公司出口业务短期内飞速发展;
3、实地核查,企业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对出口业务流程含糊不清;
4、退税资料整齐完备,过于完美。
三、假申报
假申报就是企业通过申报材料造假等方式,非法获取税收优惠减免。
总结来说,“假企业”就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出口”就是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申报”就是没有具备条件确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
目前,我国加强了对有重大涉税违法嫌疑的企业和个人查办力度,接连破获多起“三假”典型案例。所以,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都应该诚信,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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