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15条支持第四届进博会便利措施,新增支持文物展品参展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已经过了倒计时100天的日子,针对进博会大量的进境展品,近日海关总署以公告形式发布了第四届进口博览会支持措施和通关须知,提出了15条便利措施。新民晚报记者 孙中钦 摄
据悉,在确保政策支持力度不减,使往届进博会提出的支持措施得以延续的基础上,海关今年特别新增了一条支持举措:支持文物展品参展,按规定享受税收政策优惠。对于经国家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的展品,允许以暂时进境展览品或保税展示形式参展;展期内销售国家文物部门允许境内消费者购买的文物展品,对符合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按政策规定予以免税进口。
海关方面介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有大量文物、文化艺术品流失海外。近年来国内收藏市场日益兴旺,对文物及国内外高端艺术品投资需求也不断增加。而目前文物、文化艺术品因自身价值较高,正常进口时须缴纳较高的进口环节税,导致此类商品在境外交易后大都在境外存储或展示。为此,海关总署经研究增加了一条专门针对文物展品的支持便利措施,旨在推进社会文物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中国文物回流。
针对展品集中通关的问题,海关也将采取措施提高展品通关效率。近期,海关已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将通过上海海关的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对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展览品实施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集约化的全流程监管服务,为进境展览品提供专门通道和专用窗口,优先办理申报、查验、抽样、检测等海关手续。
由于进口博览会参展展品品类多、情况复杂,部分展品不适宜在口岸海关开箱查检作业,如高价值的文化艺术品、文物、大型机械设备、车辆等,企业对海关能在展馆实施实地查检作业的需求强烈。
为此,海关也将强化顺势监管理念,创新展品查检模式,实施“口岸、展馆查检作业相结合”的协同作业查检模式,即在布展期间海关根据企业申请,在展馆实地实施查检作业,避免企业在海关查检和布展环节两次开箱作业,切实提高参展商品通关效率,便利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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