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麻精药"涉嫌“走私毒品罪”
2021年上半年,南京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办11起邮递渠道走私进口国家管制类麻醉、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查证三唑仑、氟硝西泮、安非拉酮等各类国家管制类麻精药品共计1540粒。为优化打击成效,今年侦办的多起涉毒案件均与省内各地公安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查缉,实现对毒品走私的全链条打击,其中3起大要案已被公安部列为部目标案件。南京海关查获的走私精麻药品
麻精药品直接作用于人体中枢神经系统,能够产生麻醉、促使或抑制兴奋的效果,传统上是用于治疗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品,但麻精药品被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后,易使人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并形成瘾癖,甚至有犯罪分子利用其中的有效成分,使受害人服用后进入无意识状态,进而实施各类关联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明显。
苏州海关查获氟硝西泮100粒
我国对麻精药品管控严格,但仍有不法分子采用伪报、瞒报、夹藏等手段,妄图逃避海关监管,从境外走私麻精药品入境。海关提醒:确因治疗疾病需要使用国家管制类精神、麻醉药品的,应通过国内正规医疗机构具备专门资格的职业医师开具专门处方后购买使用。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境外精神、麻醉药品入境的,涉嫌走私毒品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抵制毒品,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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