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1149d 发表于 2021-7-15 13:41:03

海关出台15条便利措施 支持第四届进博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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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日前在总结前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报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报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15条组合举措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



进口博览会期间,上海海关隶属上海会展中心海关将作为海关服务进博会常态化机构,通过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技术对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展览品信息提供全流程监管服务。

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办理税款担保。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进境物资证明函和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对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口博览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委托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工作3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便利可操作”原则,委托上海海关对展区内销售的进口水产品、乳制品、燕窝境外生产企业行使受理和审查权,并免于境外实地评审,审查通过后海关总署发放临时注册批件 (临时注册批件仅限于展会期间及展区内使用)。

对于经国家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的展品,允许以暂时进境展览品或保税展示形式参展;展期内销售国家文物部门允许境内消费者购买的文物展品,对符合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按政策规定予以免税进口。

在监管手续方面,对进口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少量试用、品尝的,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可展前抽取样品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在展会现场少量试销的,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



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除外)在进口博览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参展汽车应当转入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准予核销结案。对于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若符合条件,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此外,海关积极推进与参展国家或地区检疫准入谈判,加快风险评估进度,推进双边准入协议签署,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

文/刘雨菲



编辑:常相婧
审校:王国秀出品: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投稿邮箱:569613217@qq.com(秀米投稿账号同邮箱)

               
原文作者:中国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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