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百年瞬间》第四十五期:武汉海关重新设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抓住改革试点城市、对外开放城市、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在改革开放的康庄大道上走过了不平凡的光辉历程。武汉多项改革创新全国第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本期推出——武汉海关重新设立。
1980年2月1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八部委《关于开办长江对外贸易运输港口的报告》,决定开放南京、武汉等7个港口的对外贸易,武汉港重新成为对外贸易运输口岸。3月28日,武汉海关重新设立。关区范围包括湖北省全境,并办理湖南、河南部分进出口货物的监管业务及湖南省的查私业务,续写武汉海关发展史的重要篇章。
武汉海关的前身是清朝总理衙门1862年1月1日批准设立的江汉关。1938年10月25日,武汉被日本侵略军占领,江汉关停止海关业务;日本宣布投降后,江汉关于1945年9月26日恢复海关业务。1949年5月26日,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海关贸易处接管江汉关。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成立,江汉关直属海关总署领导,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商业部华中对外贸易管理局(1950年3月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对外贸易管理处)代管。1950年1月15日,江汉关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关,同年10月16日,更名为武汉关。
1952年,武汉关与武汉对外贸易管理局合署办公,统一领导,对外挂两个机关牌子,以两个机关行文。同年9月,武汉关设立长沙办事处。1953年1月,武汉关与武汉对外贸易管理局正式合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关,由凭证监督管理机构扩大为对外贸易管制的执行机关;武汉关长沙办事处与武汉对外贸易管理局长沙分局合并,成立武汉关长沙办事处。
1954年全国口岸分工会议决定,内地口岸逐步收缩,武汉出口商品大部分调边境口岸出口。由于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大调整,武汉口岸实际上停止了直接的进出口贸易。1956年5月1日,武汉关奉令对外公告撤销,停止办理一切海关业务。
1952年的武汉贸易地位居全国第六位,是唯一跻身于外贸大口岸之列的非沿海城市。1956年武汉关撤销后,武汉的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由1954年的217万美元降至1956年的2万余美元。
1980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武汉港为对外开放口岸,湖北省外贸物资可以在武汉港直接装船运往国外,由武汉海关监管。8月10日,国务院批准黄石港开展对外贸易运输业务,海关监管站隶属武汉海关,后改为武汉海关驻黄石办事处。1984年6月,国务院批准武汉海关为厅局级机构。1985年,长沙海关成立,武汉海关不再办理湖南省业务,监管范围为湖北省全境。
-The End-
FM89.6武汉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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