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920942 发表于 2021-7-7 18:28:42

首单成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跨境零售进口从此“退得了货”

2021年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近日,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的大力支持下,营运中心公司电商部测试跨境电商退货入区成功。



“ 退货难”一直是跨境电商发展路上的“拦路虎”。此单的成功也标志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跨境电商进口业务“ 退得了”环节的打通。首单退货的顺利完成,切实解决了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痛点,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电商企业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高质量发展。

根据2020年海关总署推出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电商企业可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今后,外高桥保税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可将消费者退回的、包装完整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含原运单包裹)退回到我司指定地点,进行后续退货手续。海关确认退货商品运抵,经查验无误后实施验放。退货商品可恢复海关库存,重新上架销售。

信息来源:外高桥营运中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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