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口食品引入“合格评定”概念《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1月正式实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6月28日,记者从合肥海关了解到,该部门对今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的第249号令《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新《办法》对进口食品引入“合格评定”概念,使进口食品监管工作更加科学严密。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合肥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处长罗春明告诉记者,新《办法》整合吸纳了进出口肉类产品、水产品、乳品以及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4部单项食品规章中的共性内容,其他需进一步明确的事项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
据悉,新《办法》建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体系。对进口食品引入“合格评定”概念,并整合食品进口全链条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规定合格评定活动9项内容,使进口食品监管工作更加科学严密。明确食品进口商应建立自主审核制度,海关对其审核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为了实现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响应,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新《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同时,对违反进口商备案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者不配合核查工作、违反进口中文标签相关规定等,强化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多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王宏龙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彭玲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