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51836 发表于 2021-6-26 09:10:40

杭州吴女士海淘“减肥药”却被海关截获,原因是含有这些成分

都市快报讯 6月25日,在第34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杭州海关对外公布了该关在邮运、旅检渠道查获的几起典型的毒品走私案。

背包夹层藏毒“现原形”

2020年年初,杭州海关所属杭州萧山机场海关与成都双流机场海关联合开展风险研判,锁定一名23时30分乘坐航班入境萧山国际机场的高风险旅客。该名旅客身上背有2只大大的背包。海关关员对其行李进行X光机检查,发现背包图像异常,疑似存在夹层。海关关员立即对背包进行开包检查,果然在2只背包中均发现有夹层,其中藏有6包包裹严实的不明物体,开拆后发现里面均为白色粉末。后经鉴定,上述白色粉末均为毒品海洛因,净重2.44公斤。

该名旅客在杭州萧山机场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终结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危险的“减肥药”

2020年7月,杭州的吴女士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名自称是国外某“减肥药”使用者的代购人员发布的图文,宣称:“吃这个药,安全且无副作用,一个月瘦了10斤。”吴女士没有深究这些所谓“减肥药”的成分,更不了解其副作用,就在代购的鼓吹下跟风买了药。直到海关部门截获国际邮包,并通过邮包面单信息找到她,吴女士才恍然大悟,悔不该错信代购所说的“安全”。

其实,所谓“减肥药”的“药效”是由芬特明、地西泮等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成分带来的。它能通过抑制食欲达到厌食减肥效果,但相伴而来的还有不容忽视的副作用:过量服用会产生兴奋和致幻作用,导致焦虑和精神紧张,出现认知和精神障碍,诱发高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心力衰竭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害健康。

违规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代购人员明知其中含有芬特明等精神药品成分依然兜售的情节已经涉嫌构成了走私毒品罪。

杭州海关今年查获各类毒品约1.4千克

杭州海关口岸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走私毒品种类、形态逐渐多样化,且来源复杂。一些传统毒品改头换面,以食品、烟叶等形式出现,如该关今年在邮递渠道查获过“大麻饼干”;一些新型毒品披着保健品、减肥药的“外衣”,还有的吸附在印有特殊图案的吸水纸上,形如“邮票”,如今年该关查获2批新型毒品“邮票”夹藏在邮件中企图蒙混过关。这些都给海关查验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为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筑牢禁毒口岸防线,杭州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国门利剑2021”“清邮”等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国门一线缉毒的清源断流作用,持续加大对走私“毒邮票”等新型毒品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打击力度,强化智慧型监管防控,加大布控查验力度,做到“布控必检”“有异必查”“存疑必验”,坚决将毒品封堵在国门之外。今年1-5月,杭州海关缉私部门共侦办毒品走私犯罪案件13起,查获邮票型毒品LSD(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大麻类、塞洛西宾、赛洛新等各类毒品约1.4千克。

【新闻链接】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管制。自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88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品为禁止进出境物品。《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进出境的,属于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杭州吴女士海淘“减肥药”却被海关截获,原因是含有这些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