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中竟藏着液氮冷冻液?难逃鹤山海关“法眼”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江关宣 谭耀广记者25日从江门海关获悉,日前,江门海关所属鹤山海关在快件渠道查获一批液氮冷冻液,合计320毫升。目前,该关已将其暂扣作进一步处置。
据了解,鹤山海关在对一批寄自新西兰、申报品名为“祛疣液氮冷冻棒”的个人物品类快件实施重点查验时发现,该包裹内有4瓶气体喷雾剂,经核对该喷雾剂的外包装及说明书,该喷雾剂为含氮压缩气体喷雾剂,主要成分为液氮冷冻液。
据介绍,液氮,是在加压降温条件下液化的氮气,人体在无保护措施下接触,有严重冻伤的危险。液氮为高压液化气体,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海关提醒,请勿通过进出口邮快件渠道寄递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斯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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