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将被调整
近日,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了2021第39号公告。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共涉及266个商品。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涉及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化工品、仿真饰品等234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二、对涉及进口再生原料的8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三、对涉及出口钢坯、生铁的24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本公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实施,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进出口商品商检的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重要进出口商品,非经检验发给证件的,不准输入或输出。天纵检测(SKYLABS)的实体公司“上海新蓦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同样也是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之一。 2021年6月10日,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共涉及266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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