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红色档案故事 | 紧抓时代机遇 提升发展动能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伴随着我国外贸经济一路乘风破浪、勇往直前,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的发展也日新月异,经历了从单纯的目录管理到风险管理的转变。从传统的棉花、羊毛到服装面料,从矿产品到工业制成品,再从自行车到汽车等,进出口商品检验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是海关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关严把国门、守护安全的重要内容。而天津海关商品检验事业历史悠久,经历了多个发展时期,是我国商品检验事业的一个缩影。
新中国成立初期
天津市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历史悠久,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原天津商品检验局就先后在秦皇岛、塘沽、西宁、北京、石家庄设立商品检验外设机构,承担华北、西北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并选派优秀检验技术干部30多人,调赴新疆、宁夏、内蒙古、辽宁等地,支援西北、东北商品检验工作的开展,成为新中国开拓北方地区商检工作的骨干力量。
早年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人员受理报检现场
上世纪50年代,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事业发展迅速,工作流程也逐步规范起来。工作内容包括受理报检、现场扦样、实验室分样、实验室检验、核发证书等环节。
早期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人员现场扦样情况
1950年5月1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取缔私营公证行及成立原天津商品检验局海务衡量鉴定处的公告,相关业务划归原天津商品检验局统一办理。
自1961年起原天津商品检验局开验大宗进口粮食
另外,自20世纪50年代起,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业务范围涵盖植物、粮食、自行车、猪鬃检疫等。
上世纪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人员核发证书工作情况
上世纪70年代,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进入了目录管理时代。1973年11月24日,外贸部颁发《现行实施检验商品种类表》,恢复了进口商品法定检验。1974年8月,原天津商品检验局建立全国商检系统第一个金属材料检验室。
相关鉴定业务划归原天津商品检验局的公告
原天津商品检验局开创植物病虫害检验工作的文件
改革开放后到 20 世纪末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地处北方最大的口岸,原天津商品检验局在外贸经济发展、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方面作用日益凸显。检验业务范围扩大至集装箱封识、搪瓷、化工品和监装等。
商品检验人员查验空运货物
商品检验人员在港口监装货物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商检法》的颁布是商品检验发展史上的大事件,标志着商检工作进入了法制管理的新阶段。
检验人员在实验室运用气相色谱仪测化工品纯度
天津市召开贯彻商检法工作会议
20世纪90年代以后,进出口商品检验事业快速发展,手机、电视机、机床等纳入商品检验范围。
21 世纪以来的新阶段
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一系列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改革措施,决定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为此,原天津检验检疫局牵头,联合上海、辽宁、北京、山东等10个商品检验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进口检验监管工作机制研究创新工作,构建了由风险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口岸内地业务协调执法体系和不合格商品追溯调查处置体系组成的新型进口检验监管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体系。
天津海关检验人员查验进口危险化学品
2017年,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门安全,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实施风险管理后,特别是关检融合后,海关能够实现对所有进出口商品的风险监测,获得更加准确的安全状况风险评估结果,为筛查、聚焦“高风险商品”“高风险项目”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投放到更加关键、重要和敏感的监管领域,进一步提升了风险管理的精准度。
天津海关检验人员对旧机电商品实施检验
2020年,天津海关共完成进出口商品检验71276批,货值4074.7亿元,检出不合格商品8895批,货值450.9亿元。该关还保持打击洋垃圾入境的高压态势,全力推进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深化业务模式改革,不断推进商品检验事业迈上新台阶。
天津海关在东疆汇晟码头检验无人机使用情况
经过风云变幻的考验,如今,天津海关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制度更加成熟、稳健,商品检验事业已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展望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天津海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抓时代新机遇,在前辈们铸就的光辉成就基础上续写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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