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缉私局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举措
石家庄海关缉私局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公安部、海关总署缉私局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和民警愁难急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实际,现公布石家庄海关缉私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对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毒品、“洋垃圾”、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重点商品走私加大打击力度。
第二条 进一步丰富打私宣传渠道、拓宽打私宣传阵地,依托世界野生动物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打击走私新闻宣传和普法宣传,不断增强打私社会效果,努力提升民众对缉私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
第三条 实施宽严相济政策,缩短办案期限,行政案件快办快结,一般案件75天内调查终结,刑事案件快侦快移,严禁超期;严格规范审慎使用扣留、扣押、冻结等影响企业经营的措施,慎用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合理照顾生产性实体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条 在执法各环节中同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宣讲,促使违法企业明理知错,规范企业奉公守法;与此同时宣传新的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理念,督促企业主动申报,减少违法情事。
第五条 加快非涉案财物处置,对经查明违法事实案件,加快解除扣留财物、保证金的处置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第六条 把握便利当事人原则,经征得当事人的同意,采取传真、邮件、移动通信等多种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让群众“少跑路”。
第七条 切实做好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积极协调地方公安、医疗等部门,在遇到不实举报、履行职责受到侵害等情况时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保障缉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第八条 畅通完善信访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号码为0311—66709574举报电话和jgjsjubao@163.com互联网举报信箱,向人民群众广泛收集走私情报线索和民警在执法办案、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违纪违法线索,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积极回应群众关心事项,增强执法公信力。
第九条 做好局内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的审查、公开,对于民众发起的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审核反馈;主动公开缉私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救济途径等,增强执法透明度。
第十条 进一步做实做细暖警惠警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岗位交流、工资福利、职级晋升、走访慰问等制度,切实帮助民警解决生活后顾之忧。
第十一条 积极做好民警办案后勤保障工作,配强警用装备,购置休息舱,及时清理执法办案中心卫生,为办案民警购买方便食品。
第十二条 对单位体能训练中心、心理辅导室和阅览室进行升级改造,为民警创造舒适的工作、学习和训练环境;聘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讲座,为民警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民警监督。
24小时监督热线:0311-87822111
供稿:石家庄海关缉私局
监制/董秉坤
审校/郑惠华邢兆洁
编辑/陈立锁
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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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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