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洋垃圾”于国门之外!九江海关查获10.25吨进口固体废物
近日,九江海关对一批自印度尼西亚申报进境的镜贝贝壳实施查验并取样送检,经深圳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总重10.25吨。
查验关员依据布控指令在对上述货物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用编织袋包装,贝壳内部可见未清洗干净的残留物,贝壳表面有沙土、脏污等,疑似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现场关员按要求对货物进行掏箱查验,并抽取代表性样品送深圳海关技术中心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经实验室检验并结合有关规定,判定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这是九江口岸2019年以来首次查获进口固体废物,也是海关总署等四部委《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实施以后江西口岸截获的首票进口固体废物。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置。
据海关工作人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海关责令退运,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九江海关将进一步严密监管链条,持续加大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走私工作力度,坚决拒“洋垃圾”于国门之外,为江西高质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贡献力量。
(胡立伟 胡怡明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朱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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