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关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打通保税货物“跨地区”堵点
5月24日,济南海关所属淄博海关为蓝帆集团办理完成企业集团加工贸易业务备案,这标志着济南海关首批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业务顺利实施。此举满足了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化发展,集团内资源调配利用最大化的需要,助力进出口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整体竞争力,更好地面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蓝帆医疗和蓝帆新材料同属蓝帆集团,但分属于淄博和潍坊两地海关管辖,两家公司进口保税料件分属不同经营实体。实行集团加工贸易这个新模式,能够帮助我们整合上下游资源,统筹使用保税料件,这有效解决了集团内企业物料供应紧张的难题,为企业生产赢得了时间和效益,预计一年可为集团节省经营成本1800万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李斌介绍说,按照以往加工贸易模式,同样的原材料,例如PVC糊状树脂,必须由两家生产企业分别进口,如果集团需要统筹原材料使用计划,一般需要提前2个月。
据介绍,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突破了传统的海关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下的多家企业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以满足集团企业经营的实际需求。新模式下,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之间加工贸易货物可自主存放、保税料件可自由流转、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全工序外发加工免于提供担保、不作价设备可调配使用,此外还可以享受保税货物先行内销后再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等。
“济南海关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海关之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加工贸易监管。目前,全国仅有20余家企业集团获准开展,济南海关占3家。”淄博海关保税业务监管科科长周龙生介绍,作为首批尝鲜者,备案后均可实现关区集团公司之间保税料件及设备的自由流转、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减免了部分环节担保,有效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根据海关总署统一要求,申请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企业应具备相应条件,成员企业海关信用等级需均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集团内部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且不涉及对企业资质有限制的加工贸易货物。
济南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多家集团公司向海关提出改革试点需求。下一步海关将结合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有更多公司享受加工贸易改革红利。(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源泽 通讯员 孙晓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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