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装大量废塑料瓶片、废碎片、建筑废料,28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被大连海关退运
海关总署5月25日发布消息,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联合大连港码头近日退运28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日前,大窑湾海关在对某企业进口的“聚丙烯颗粒”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集装箱前部装有少量聚丙烯颗粒,集装箱中后部混装有大量废塑料瓶片、废碎片、建筑废料等货物,疑似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海关关员随即进行取样送检。最终,经大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为以处置废物为目的生产的、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固体废物。退运程序启动后,大窑湾海关对该票固体废物的装箱、退运进行全程监管。货物入港后便放置于海关监管区内,海关关员在装船前进行全程录像取证,确保相关货物全部装箱并按期退运出境。
通讯员/崔晓东 摄影/付亦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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