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报关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全力保障防控物资快速报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紧急救援期间,黄埔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报关现场设立了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并对外公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防控物资办理快速报关手续。
二、防控物资优先办理报关手续,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
三、进口捐赠物资依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附件1)执行,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后补《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四、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黄埔海关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涉及具体报关事宜,请联系黄埔海关各报关现场,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 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docx
附件2 联系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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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黄埔海关1236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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