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222034 发表于 2021-5-16 05:23:38

黄埔海关关于广州片区隶属海关部分业务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优化关区业务布局,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业务,黄埔海关自2020年9月14日0时起对广州片区隶属海关部分业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业务由穗东海关调整至萝岗海关办理:广州市黄埔区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其他机电产品;外关区调离至黄埔区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进口目的地检验检疫业务;黄埔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出口产地检验业务;黄埔区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受理工作。

申报时,目的地(施检)检验检疫机关选择“萝岗海关本部(567400)”。

二、广州市增城区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受理工作和性能鉴定,由穗东海关划入增城海关。

申报时,施检检验检疫机关选择“增城海关本部(565300)”。

三、根据现有规定,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目的地或口岸实施目的地检验。

四、2020年9月14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相关业务,仍按原有模式办理。本通告未明确调整的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继续办理。
特此通告。                                  黄埔海关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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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黄埔海关1236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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