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nannan 发表于 2021-5-13 14:33:38

黄埔海关推行“多查合一”改革 企业流程少了 负担轻了







8月14日,黄埔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推行“多查合一”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多项措施。

“这是黄埔海关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适应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发展需求所推出的系列措施。推行完善海关后续监管‘多查合一’运行机制,统筹了海关对企业遵守关税、保税、检验检疫等法律法规状况的检查执法活动,精简了多项涉企检查业务,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推广网上稽核查方式,鼓励企业运用主动披露新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黄埔海关副关长林利忠介绍道。








据了解,海关的“多查合一”是指将原后续监管中的各类稽查、核查、贸易调查等,与卫生检疫、动植物检验检疫、商品检验和食品安全等业务条线下的后续监管作业项目进行全面融合。改革后,实现了后续监管集约,由稽查一个部门归口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做到统一指令接收、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结果反馈、统一作业标准。

在首批纳入“多查合一”57个核查事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和黄埔海关又将24个监管事项纳入“多查合一”项目中。目前该关“多查合一”事项共计81项。

进一次门办多项事

“通过建立关区稽核查指令作业叠加、结果互认统筹规则,实现指令集约统筹、作业捆绑叠加、监管结果互认,减少了重复执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黄埔海关稽查处四级调研员郝俊杰表示。

改革后采用作业叠加新模式,对适当期间内的各类稽查、核查指令需求,实施叠加作业,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对验证风险指征类稽核查指令,叠加日常管理作业需求组织开展,由同一组稽核查人员在同一次外勤执法过程中“一站式”完成多个事项的检查,对部分企业地理位置临近的简易核查事项,采用“作业捆绑派单”方式交由同一组外勤人员同日内实施。

对有验证风险指征类稽核查作业需求的企业,如其他部门通过其他监管手段已排除相关风险的,检查结果互认而且可以即时反馈。此外,日常管理类核查作业需求与常规稽查结果互认,有日常管理类核查作业需求的,常规稽查结果显示无异常的,也可以通过结果互认的即时反馈。

高信优先差别管理

改革后,海关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和风险分析情况,实施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差别化管理,从稽核查频次、处置方式、稽核查范围等方面贯彻“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高信用企业(包括高级认证、一般认证企业)对照总署级及以上规章制度的最低频次要求设置每年接受稽核查频次上限,超出上限的外勤需求不予受理或延缓受理,对失信企业,适当加大稽核查频次。对高信用企业根据具体作业要求,优先选用企业配合成本较低、获得感相对较强的处置方式,比如主动披露、贸易调查。确定为稽核查方式的,实施通知稽、核查;对失信企业,优先选择稽核查处置方式。

数据先行宽严相济

近年来,黄埔海关积极探索“互联网+海关”稽查方式,不断扩大应用覆盖面,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实现部分简易的稽核查事项全程使用互联网实施,包括文书送达、单证数据提交、视频检查生产经营场所、网络磋商等环节。同时探索部分管理规范的高级认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系统与海关系统对接,实时提取相关数据实施网上稽核查,进一步增强执法便利性、降低企业配合成本。

在建立健全主动披露相关管理制度方面,黄埔海关不断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结合企业资信和行为分析,完善主动披露的认定、处置等程序和要求。对符合主动披露政策的,给予从轻减轻以及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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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稽查处、东江口海关

编辑:黄埔海关12360热线

               
原文作者:黄埔海关1236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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