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7号(关于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国令〔2005〕454号)有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注:
一、月度数据指上一个月的当月数据及1至上一个月的累计数据。其中,“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月度正式数据”是在月度初步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正式数据;“中文月报”和“英文月报”为以海关统计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
二、“中文年鉴”和“英文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出版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三、“快讯”中文版由海关总署通过政府网站(www.customs.gov.cn)和海关统计资讯网(www.chinacustomsstat.com)及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四、“月度正式数据”由海关对外数据咨询服务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海关总署数据咨询电话:010-65195623、010-65195923;传真:010-65195884;网址:www.chinacustomsstat.com,www.hgtj.cn;邮箱:service@hgtj.cn。
五、“中文月报”和“中文年鉴”由《中国海关》杂志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朝阳口岸中国海关信息出版大厦6层《中国海关》杂志社 ;电话:010-65194252;传真:010-65194245;邮编:100023;邮箱:fa_xing@customs.gov.cn。
六、“英文月报”由香港经济导报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香港轩尼诗道342号16字楼;电话:852-25722289: 传真:852-28342985;网址:www.eiahk.com,邮箱:eiaet@pacific.net.hk。
七、“英文年鉴”由香港方誉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在线服务。联系地址:香港菲林明道8号大同大厦803-804室;电话:852-29739133;传真:852-25309820,网址:www.b2bchina.com.hk;邮箱: info@goodwill.com.hk。
发布:代俊
原文作者:中国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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