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进口通关指南
防疫物资捐赠进口通关事宜一、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免税进口
根据《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02号公告),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
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税进口范围。
(一)对捐赠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捐赠主体扩大: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基础上,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2.免税税种扩大:在原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基础上,增加免征消费税。
3.捐赠物资范围扩大: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4.受赠主体扩大: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
5.捐赠人或代理人捐赠前提前与受赠人联系,填写《海外物资捐赠意向书》和《捐赠物资清单》(见附件)发受赠人,确定相关捐赠事宜。
其中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作为受赠人接收。
(二)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由省级财政厅(局)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位名单、进口物资清单。
(三)此前已征税进口的符合上述规定的进口物资,可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四)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关税措施的通知》(税委会〔2020〕6号)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五)通关及减免税手续。
1.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用于疫情防控的境外捐赠物资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相关手续。
2. 受赠人或捐赠物资的使用人凭《海外物资捐赠意向书》《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含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见附件)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捐赠物资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凭捐赠函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捐赠物资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3. 所需监管证件。
用于防控疫情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已在中国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申报时在“产品资质栏”填写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书及编号,海关实施联网核查;对于未在中国注册/备案的捐赠医疗器械,海关凭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证明快速验放,申报时,产品“用途”栏选“其他”,“备注信息”栏填写“612/629提供药监部门证明文件”。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防护所用的口罩、防护服、温度计等民用物资,申报时,在“备注信息”栏填写:“612/629非医疗器械”,海关验核有效期和新旧用途后快速放行。
对受赠人为陕西省红十字会、陕西省慈善协会和陕西省民政厅及其指定单位的进口捐赠医疗物资,由海关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快速通关放行。有关通关证明(含未经国内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由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交由接收捐赠主体(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陕西省民政厅及其指定单位)向相关口岸海关提供。
二、疫情防控物资一般贸易进口
(一)所需监管证件。
用于防控疫情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治疗、预防、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海关可凭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特批进口的证明文件予以放行;
对于已在中国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申报时在“产品资质栏”填写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书及编号,海关实施联网核查;对于未在中国注册/备案的捐赠医疗器械,海关凭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证明快速验放;在申报时,产品“用途”栏选“其他”,“备注信息”栏填写“612/629提供药监部门证明文件”;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防护所用的口罩、防护服、温度计等民用物资,申报时,在“备注信息”栏填写:“612/629非医疗器械”,海关验核有效期、新旧、用途后快速放行。
三、其它
(一)免费清关服务。省报关协会和省货代协会已发起为进口捐赠物资提供免费清关和运输服务的倡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中外运跨境电商物流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清关服务)
联系人:解芳18691898189
2.陕西盈和报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关服务)
联系人:郭梅13389279292
3.陕西华龙报关报检服务有限公司(清关服务)
报关总协调人:陈国宾15399012818
业务负责人:王媛18191915639,
李晓庆17829003062,
刘佩仙17792284095
4.立达国际快递公司(清关服务)
联系人:宋文平13991802646
5.西安铁沐真物流有限公司(清关服务)
总负责:辛春娟18681800088
报关服务人员:
张妍:15229078431
朱丹:18193316129
邹恩鹏:15829680063
6.易通国际货运公司(清关和运输服务)
部景武18629003322
徐鹏18691842017
张庆18700893638
贾雪18602966316
7.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清关服务)
联系人:刘巍13468756178
8.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报关和运输服务)
贾雪丽13619249030
李森13991155973
秦从荣13891931269
9.陕西云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报关服务)
曹妞18392867983
(二)主要疫情防控物资归类及申报要素。
口罩
防护服
护目镜
其它疫情防控物资归类可参考:
疫情防控物资归类指南:医用防护品篇(此为链接)
关税聚焦丨疫情防控物资归类指南:药品篇+医用防护用品续篇(此为链接)
关税聚焦丨疫情防控物资归类指南:医疗设备+消毒用品篇(此为链接)
四、业务联系人
西安海关已在西安咸阳机场海关、关中海关、车站海关、邮局海关开通进口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全力保障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西安海关业务咨询电话
货物通关:综合业务处
陈威,13909201756
刘慧,18991302203
税收征管:关税处
奚敏学,13991803716
白丽梅,13991978212
减免税办理:
张如民,13891889297
商品检验:商品检验处
吴杨,17792531038
查验监管:口岸监管处
陈珲,13088998899
侯冰,18792819163
企业注册:企管处
杨珂,13772003419
机场海关:
崔颖,13759978579
杨阳,18891995001
车站海关:
马越,13991126133
洪涛,13891861627
关中海关:
李劼鹏,13700225062
党志强,13571873909
邮局海关:
舒琪,13720631789
杨炎,18682908081
陕西省红十字会
捐赠热线电话:
校慧敏029-8653061418292010685
地 址:
西安市未央路123号陕西省红十字会
英文信息:
Company nam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Shaanxi Branch
Address: No.123 Weiyang Rd, Xi’an, Shaanxi, China
Contact person: Xiao Huimin
Tel: (86)18292010685
陕西省慈善协会
捐赠热线电话:
赵玲:18292860766
吕艳妮:15389410824
募集办:029-63917999、63917965
传真: 029-63917978
邮箱: sxscsxh@126.com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办公大楼2-82室
英文信息:
Company name: Shaanxi Charity Federation
Address: 2-82, provincial government office building ,
Xinchen District, Xi’an , Shaanxi Province
Contact person: Zhao Ling
Tel:18292860766
附件
海外物资捐赠意向书
受赠人:
为支持XX(省)慈善事业,XX(单位/个人)拟通过你会捐赠XX件XX物资,该批物资详情见附件清单,总价值为XX元。该批物资发往XX(意向使用单位),用于支持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该批物资质量合格,保质期均在1年以上。请你会做好物资接收和发放工作。
XX(单位盖公章处/个人按手印处)
联系人:
2020年X月X日
备注:个人或者未注册非政府机构捐赠,请附上捐赠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企事业单位及注册非政府机构捐赠请盖公章。
捐赠物资清单
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
供稿:综合业务处
编辑:办公室
原文作者:西安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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