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适用无纸化,还需要打印装订纸质资料吗?
问: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还需要打印装订纸质资料吗?答: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只是不需要去税务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并不等于不用打印装订。无纸化企业应将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另外,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收集好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填写好《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问:2020年出口的货物还没有申报退税,还需要在2021年4月前申报吗?
答:外贸企业2020年出口的货物,只要收齐了出口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包括收汇材料),在2021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依然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问:去年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无法在今年4月前内收汇该怎么申报?
答:外贸企业2020年出口的货物,本来应该在2021年4月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果因疫情影响无法完成收汇,有两种申报方式:
一是可以等收汇完成后再申报出口退(免)税;
二是在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申报出口退(免)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不能收汇原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附件3中第(八)项原因代码0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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