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
1月12日,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正式上线“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资格申报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开展“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业务。据了解,2020年12月30日省政府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申报,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等部门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交通运输、旅游业相关产业条目,按照政策规定和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后自动列入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海口海关根据该名单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为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省商务厅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关模块功能建设工作,在海口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的协助下,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正式上线“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
企业登录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后,在海南特色应用零关税专区可找到“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入口。企业通过该功能模块可向省交通运输厅、海口海关等监管单位进行“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资格申报,相关监管单位审核后,向企业返回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开展“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业务。
此外,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尽快实现“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一企一账”管理,省商务厅积极沟通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央标准应用加工贸易模块上线了海南“零关税设备、交通工具以及游艇管理平台”,企业可通过该功能向海关申报账户管理备案、转让登记、转移登记、贷款抵押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申请和特殊情况转让申请,海关通过该功能实现对岛内企业“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的“一企一账”管理。
下一步,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他各省直相关部门将一同做好申报功能推广工作,组织相关系统培训,为企业详细讲解系统相关功能,让海南相关企业能够第一时间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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