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1224 发表于 2021-1-5 19:23:59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都有哪些

为了鼓励出口,国家有了出口退税的奖励措施,但并不是所有出口的货物都可以享受退税政策,需要满足出口退税条件的才可以。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注意: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

  11、税款的退还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

  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三、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类型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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