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出口骗税的链条如何生长?有哪些手法?
近年来,频发的出口骗税案,让大家对以出口作为载体,欺瞒国家,骗取“退还” 的税金这一手段,变得不再感到陌生,从下面这一则统计数据资料显示,自2010年以来,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定罪的案件呈逐年递增之势。(如下图所示)但是大家只懂其表面,对其具体的操作,确实云里雾里,要想说清楚这个问题,还真不容易。咱们按照出口退税流程走一次,诸位就明白了。
首先,出口退税不是只要出口就可以退税。必须有证明这批货物是购买或自产于国内,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举个例子
按照正常退税程序
A企业从B工厂购进一批服装,价值100万,现出口外国
事后,拿着海关报关单+B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申请出口退税的凭证 按照办理正常的退税程序办理退税。
(注:报关单证明其货物已经出口,发票用来确定退税税额,大约100*13%=13万)
造假程序:
A企业从B工厂购进一批服装,价值100万,直接在国内市场进行保本(或者微亏)销售,不开发票,回笼资金95万。这样,A企业手中就有了多余的100万发票。
同时,A企业通过某口岸的出口代理人(类似于中介公司),知道C工厂有一批服装要出口外国,谈的一口价100万,但是由于C工厂证照不全、制度混乱等原因,无法通过审查,更无法申请退税,C工厂的老板只求能把货物顺利运出国然后收款就可以了。
于是A企业便主动提出,不但不收C工厂运费,反而补贴0.5万元,再免费帮忙把货物运送出国。
如此一来,A企业通过运送C工厂的货物,获得了海关的出口证明(100万出口报关单),再加上从乙处取得的发票(100万购入发票),就可以申请100万*13%=13万的退税。
这个举例只是最简化版的流程,实际操作中,从买发票开始、销售散货、找生产厂家、找口岸代理、找报关公司、找船公司、资金流动、伪造生产场地、伪造海运记录、税务申报等等等,有无数个环节,这是一个庞大的分工产业链。
说一说法律风险,能够证明上述流程是骗税的,有以下几个环节:真实的货主C工厂、票货分离的零售环节、配货配票的代理人,一旦某个环节出了纰漏,就可以定性犯罪,抓人判刑。如果这三个主要环节没有问题,其他环节被怀疑或被识破,人是不会被抓的,税款大概是要被追缴了,甚至再追加罚款。
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共有三档法定刑(具体见下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