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搬迁延后
11月11日,贵州轮胎在证劵所发布了二期房屋征收和大力士公司房屋征收所涉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公告。据了解,2019年10月14日,贵州轮胎及大力士公司与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以下称为“云岩区征收局”)签订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金关厂区一期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金关厂区二期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和大力士公司《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总计24.86亿元。
其中公司二期《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合计11.64亿元,大力士公司《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合计2.77亿元。
按照合同约定,贵州轮胎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搬迁完毕,并将房屋交给云岩区征收局;然后云岩区征收局30日内给贵州轮胎补偿款。
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钢子午线轮胎异地搬迁项目(即扎佐三期工程)进度滞后,为确保公司现有产能不受搬迁影响,载重子午胎分公司和大力士公司将不按原计划组织搬迁,导相关厂房不能按协议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
对此,贵州轮胎表示,不按时交付,可以保证公司充分发挥现有产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对今年的业绩不构成影响。但也不能按时收到云岩区征收局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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