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17918 发表于 2020-11-12 09:26:40

出口退税东哥说:第2期,出口退税申报新系统上线啦

为助力外贸稳定发展,提供更高效便捷的退税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将整合进入金税三期系统。多年来,征管、退税两套系统独立运行,纳税人和税务人员都对整合完善出口退税系统和金税三期信息系统有迫切需求。新系统已于8月31日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出口退税申报新系统下载

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的路径,点击进入“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_正式版_00001”链接,

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分别下载生产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_正式版_00001(完整安装程序)

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_正式版_00001(完整安装程序)安装包。

操作手册

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按照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的路径,可按需要下载操作手册,包括生产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功能-业务办理指引等。

企业该如何启用新系统呢?

如果是之前未申报过出口退税业务,首次使用新系统的企业,则在下载安装新系统后,进行系统配置,按照操作指引进行相应的数据采集、生成、打印等操作即可。
如果是之前已经申报过出口退税业务,现需要从原系统转到新系统的企业,则建议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分别下载最近2年的反馈数据,将反馈数据读入到新系统中,用以同步历史数据。

新系统特点

新系统调整系统菜单结构,以申报操作流程归类菜单设置,操作更加清晰;调整系统表单数据项目名称及填表说明,详细展示项目名称及填表说明,便于理解;统一和简化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使操作更加便捷;界面布局更加清晰、流程指引更加明确,纳税人轻松上手无压力。

新旧对比
1、关联号编写规则有重大变化

在新版申报系统中,外贸企业编写申报关联号时须按“申报年月(6位数字)+申报批次(3位数字)+关联号流水号”的规则进行编制,其中每21位出口货物报关单号需作为一个关联号编写单位(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应比照此规则编写)。
与原先申报系统的申报规则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联号编制前九位与申报数据中申报年月+申报批次保持一致
例如申报数据中申报年月是202008,申报批次是001,那么该批次中关联号样式应统一为“202008001XXXXXXX”
2.每21位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应单独作为一个关联号编写单位,不同的报关单或同一报关单上不同项号的出口货物不得编写为一个关联号
2、“出口发票号”栏变为必填项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的“出口发票号”在原先申报系统中是非必录项,企业在录入申报数据时可以不录入此项。在新版申报系统中“出口发票号”变为了必录项,企业在录入时需按照现行出口发票的相关规定据实填写,视同出口等无需开具出口发票的业务,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相应号码。
3、“申报商品代码”

“申报商品代码”如非规定情形,无需录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除了“出口商品代码”外,还有一个“申报商品代码”。如果属于财税2014年98号公告中按出口商品主要原材料退税率申报退税的,按照财税2014年98号公告附件中所列的主要原材料商品代码填写,不属于此类情况的,
无!需!填!写!此!栏!
如果使用旧版申报系统备份文件导入新申报系统后重新生成新申报数据的企业,需要在新申报系统中手工删除“申报商品代码”内容,否则会造成无法申报。



4、不用再纠结申报退税额与发票差几分钱了

经常申报退税的外贸企业的朋友经常会遇到,录入申报系统后明明征退税率一样,录入计税金额也一样,可退税系统计算出的退税额与取得的进项发票上的税额确不一样,有时多一分钱、有时少一分钱,还要手工修改。在新的申报系统中,按照财税2012年39号文件的规定,外贸企业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企业只要正确录入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中“计税金额”和“退税率”项目,系统自动计算得出的就是出口企业的“申报退税额”,税务机关会据此办理出口退税,企业朋友们不用再纠结是否与发票上的征税税额是否一致了。



文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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