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概述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概述1,与客户洽谈业务范围:
1)办理船舶进出港口的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
2)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为接受订舱业务
3)办理船舶,集装箱及货物的报关手续
4)承揽货物,组织货物来源,办理集装箱货物的托运和中转
5)代受运费,代办结算
6)组织客源,办理海上旅客运输业务
7)其他相关业务
8)代办货物查询,理赔,溢卸货物的处理
9) 洽谈办理船舶的检疫检验,修理,熏舱,洗舱,扫舱,燃料,淡水,物料的供应
10)办理集装箱的装卸,堆存,拆箱,装箱,清洗,熏蒸,检疫
11)洽办集装箱的建造和修理
12)办理集装箱的租赁,买卖,交接,转运,收箱,盘存,签发集装箱交接单证。
13)经办船舶的租赁,买卖,交接工作,代签租船和买卖合同
14)办理速遣费和滞期费的计算与结算。
15)联系海上救助,洽办海事处理
16)代聘船员并签订合同,代办海员护照,领事签证,联系申请海员证书,安排船
员调换,遣送和参观游览。
17)提供业务咨询和信息服务。
2,业务详解:
1)受委托,
A, 审核下列事宜: 船籍,船舶规范,注意港口限制,是否需要特种设备装卸货物,货物的种类,重量和性质,包装。装卸费用的负担,提单的格式,扫舱,洗舱,捆扎,油料,淡水,垫料,伙食,航次修理,吨税执照的期限,检疫证明,交船地点,危险品运输许可,货物的货积载图,提单副本,舱单,集装箱号清单,危险品舱单,超高超宽箱清单,超长超重清单,船员名单或旅客名单。租船合同,主要条款。来港,去港名称。
B, 通知船长,发抵港的时间,吃水等船舶动态和船员名单,旅客名单
C, 舱单上的注明装货条款
D,备用金的收取和备用金收取凭证,财务对帐
E,特殊船舶进港,与海事局提前联系
F,落实各种费用,包括,船员的调动,借支,和理货等费用。
G,和海事局,货主联系,制定计划,码头靠泊计划,装卸计划,特殊设备使用计划。。
H,计划的执行,与港方签订滞期和速遣事项,并核算滞期费和速遣费。计算装卸时间。
进口业务
2)船舶抵港前的准备工作,
A, 向报告港港务局和海事局报告船舶信息,并与港方商定靠港时间,把结果通知船方和委托人
B,掌握来港船舶的动态,与三方保持联系。
C,通告船方港口的规定和水道规章,通知引航时间地点,和装卸计划。
D,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和“船舶规范”报海事局,之后送海关,边防,检验检疫机构。了解泊位信息,通告港口作业区船舶的状态(船舶净吨,吊杆负荷,吃水,装卸要求)
E,向委托方索取进口货运单证,(载货清单,提单副本,货物积载图,集装箱位图,),复印份数提交装卸作业区和理货公司,危险品进入需提前72小时,报海事局批准,分送港口作业区和船方。来港装出口货物的船舶,要及时通知发货人提交货物出口托运单,办理货物的集港,制作,舱单,大件尺码,危险品货物申报单,准装单,装载特殊要求,分送港口有关单位。
F,了解船舶是否需要扫舱,洗舱,货物验舱等特殊要求
G,填写“船舶费用分摊表“送装卸公司。
H,根据租约的要求,了解“交船准备就绪通知书“的要求,”事实记录“的要求。
I,接受委托方的授权,同港方订立“滞期/速遣事宜的协议“。
J,编入月度来港船舶计划,送港务局和港口作业区。
K,协助船方和委托方办理检验检疫,验舱,修理,补给计划。
3)船舶在锚地期间的工作:
A, 船舶到达锚地后,与船长联系,取得船舶信息,通知船长靠泊计划,锚地检验检疫的时间,引水员上船时间,同时发出到船电报。
B,将船舶下锚时间,锚位通知海事局和港务局。
C,提交“吨税申请书”,“总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船员物品清单”“船舶物品清单”“航海健康申报书”“货物申报单”“进口货物载货清单”――海关,边防,海事,检验检疫机构。
D,24小时,与船方保持联系。
E,协助和掌握船舶的修理,加水,加油,检测主机,船员调动的情况。
F,进港计划确定后,立即通知船长作进港准备,引水员上船,起锚,作业时间,向船公司和委托人报告船舶信息。
G, 处理检验检疫工作。
4)船舶在港作业期间的工作:
A,船舶靠港,外勤人员核对靠泊时间,拖轮使用时间,引水员/上下船的时间,告诉船长作业安排,预计离港时间,向委托方发送靠泊电。
B,协助船长填写各种申请表格
C,检验船舶的吨税执照,“船舶吨税申报单”,
D,向船长索取进口货物单证,
E,按租约要求,接受船方的“船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F,核对吊杆数和负荷数量,了解备机时间。
G,请船长签署各项已产生的费用单据,记录船长交办事宜
H,接受船长签字的海事报告,航海日志,举证材料,
I,船舶修理,联系船厂,安排修船,做好船检准备。
J,还船的检验检测,测油,向委托方交检验证书和还船证书
K,根据委托方安培理货,
L,制作作业记录(动态报告),向船长和委托方通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