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共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苏大有作为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项目签约。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事项”之一,这一成果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为加快这一合作共建协议在江苏落地推进,江苏省商务厅专程赴省电子口岸公司调研推动,由相关方面制定完善的“单一窗口”建设任务书和路线图有望近期出炉。 “推进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是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更是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省商务厅厅长赵建军表示,省商务厅将充分发挥特色项目优势,以合作共赢为核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务实推动长三角“单一窗口”合作共建落地落实,展现江苏作为,做出更大贡献。
先行先试,业务规模领跑全国
作为外贸大省、开放大省,江苏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起步早、发展快,建设成果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开展试点的“单一窗口”项目数量全国领先,减免税业务、原产地证申领、船舶转港数据复用等一批系统试点后向全国推广。数据显示,全省货物、运输工具、舱单申报等主要业务应用率长期保持100%,税费支付、企业资质业务量全国第一,报关业务量全国第二,原产地证业务量全国第三。 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15日,通过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累计处理进出口货物申报1385.1万单,包括船舶在内的运输工具申报100万单。 “目前,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与20个口岸管理部门实现了对接,接入部门数量全国领先,功能涵盖企业资质、许可证件、原产地、货物申报等14大类,基本覆盖国际贸易各链条。” 省电子口岸公司是我省“单一窗口”建设的主要“操盘手”,公司董事长李坚说,全省共有37884家企业在“单一窗口”注册并使用相关服务功能,企业可在“单一窗口”上“一站式”完成外贸相关申领、申报业务操作,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船舶运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一环。在“单一窗口”建设前,一艘外籍船舶进港,船代企业要先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再将海事的审批结果分别提交海关、检验检疫、边防等监管单位,完成一次船舶进出港申报需要往返约300公里。现在,企业在“单一窗口”平台可以完成向海关(包括检验检疫)、海事、边防几家查验单位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查验单位在系统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船舶进出港申报时间由每艘次24小时缩短至2小时左右,减少船舶滞港时间近3小时,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我省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已经形成自身特色。省商务厅副厅长姜昕介绍,省电子口岸与相关银行的系统深度对接领先全国,可为长三角其他省市提供借鉴“蓝本”;在国内率先开展自贸试验区口岸金融信息综合服务试点,首次实现与外汇管理信息的对接,在苏州自贸片区落地试点,成熟后逐步推广到其他片区。此外,省电子口岸利用云技术为省内有需求的市县建设了云平台,既节约了资源又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既保证了公共项目的统一性又激发了基层根据企业需求开拓个性化项目的积极性。
互联互通,改革红利普惠企业
三省一市地理相近、人缘相亲。拥有开放口岸46个,早有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诉求。 2019年,我省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近5万艘次,其中长三角两省一市间的转港业务占比近30%,我省港口与上海洋山港、浙江宁波舟山港的转港业务占比接近10%。而在开展战略合作、共建“单一窗口”前,国际航行船舶每到一个口岸,船舶代理都要申报通关,存在大量信息重复填报现象。 省商务厅陆路空港口岸处处长强培说,为提高企业申报效率,依托长三角区域内的“单一窗口”申报数据共享,我省与兄弟省市协调一致,同步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了优化升级改造,通过船舶运营方授权的方式,赋予相应下一港代理企业直接调取复用上一港申报数据的权限,实现国内转港数据的共享复用。船舶申报需要录入的337项数据中已有301项都可以被复用,有效节省了企业申报时间和成本。 今年4月1日起,张家港作为全省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参与推进进出境船舶数据复用功能,即针对转港申报数据重合度较高的情况,允许下一港进港申报的业务数据直接复用上一港离港申报的业务数据,允许下一港进港申报的附件复用上一港进境(港)申报的附件。
“该功能的上线大大提高了船舶进港申报效率、减少重合申报情况、降低差错率,极大方便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海关业务数据申报。”张家港海关关长顾克中介绍,目前张家港口岸这一新功能在与上海、宁波、连云港、南通、太仓等长三角一体化进出境船舶申报数据上都已实现顺畅联通。初步测算,每年可以为船舶代理企业节省约8000小时的申报时间。 太仓港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也与上海亿通公司开展集装箱物流数据对接,满足了集装箱电子放行业务的需求,在便利代理企业日常操作的同时也为船公司提供集装箱实时动态跟踪服务。
紧扣核心,重点突破数据共享
加快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三省一市将在符合安全管理规范前提下,开展数据归集和共享合作,推动公共数据服务开放,进一步推进跨区申报;加快推动功能性平台对接,推进单一窗口与相关政务、行业、企业的系统对接,提高数据使用效率;探索试点特色功能融合,复制推广各地特色业务功能,提升长三角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单一窗口’合作共建涉及部门不仅跨区域,而且跨条线,协调工作将是推进中的难点之一,需要有完备的协作机制保障。”专家表示,“单一窗口”合作的核心之一是数据共享,如何在最大可能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开展数据共享,需要在法规、机制和技术上开展充分研究和创新。通过合作共建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将进一步释放“大”数据的叠加效应,从而更好释放区域联动效应。
姜昕表示,我省有大量进出口货物在上海口岸通关,目前运输工具申报、舱单申报系统数据较全,但货物申报系统数据不全,下一步要争取与上海实现数据共享,力求做到在符合“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所有涉及跨区域的系统数据都逐步实现共享,更好服务于从上海口岸出关的江苏企业。 同时,更好促进平台对接,发挥项目优势,推动“单一窗口”合作共建。 “在实现长三角电子口岸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物流平台对接,研究逐步建立覆盖国际物流供应链的长三角口岸物流信息系统,实现包括订舱、物流状态、码头信息、仓储信息等各环节在内的物流供应链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精准预期。”省商务厅负责人说,我省优势项目是金融板块,实现包括银行、保险、出口信保在内的多项功能,其中银行金融服务已实现系统对接。将更好探索发挥“电子口岸+”、“大数据+”等的作用,与金融、自贸区等进行更好的对接,在安全前提下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上海的优势项目是自贸区板块,浙江是交通板块,可以互相借鉴经验,将各自优势项目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交汇点记者 邵生余 丁茜茜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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