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zhuo 发表于 2020-6-16 09:11:19

助力稳外贸,税务总局允许出口退(免)税容缺办



税务总局2月21日晚间披露,该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出“非接触式”申报、审核和调查评估等服务措施,允许纳税人“容缺办理”,以便利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确保疫情防控和助力稳外贸工作有序推进。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通知》提出,纳税人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可“容缺办理”。即疫情期间,纳税人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事项,待疫情结束后再补报纸质资料。已实现纸质资料影像化申报的地区,纳税人还可选择申报时一并提交影像化资料,事后不再补报纸质资料。

为确保疫情期间纳税人也能及时办理出口退税,《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非接触式”审核的工作要求,即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审核无问题的,即可办理相关退税事项。审核发现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可要求纳税人通过微信、邮件等“非接触式”途径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待疑点排除后即可办理。

对于确需调查评估的退税业务,税务机关应采用案头分析、电话约谈等“非接触式”手段评估,避免实地核查、当面约谈等“接触式”评估。经“非接触式”评估排除疑点的,要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免)税。

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退(免)税事项办理情况,《通知》要求,税务机关办结退(免)税事项后,要通过网上反馈的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的,可联系税务机关邮寄送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当前形势下,税务部门出台系列出口退(免)税助力措施,从便利出口企业申报、加快出口退税审批速度等方面入手,持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利于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鹏

编辑: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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