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089 发表于 2020-3-25 16:50:12

南宁海关关于开展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切换工作的通告



金二加贸系统是海关总署规划建设的新一代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包括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子系统、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子系统、保税货物流转管理子系统。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南宁海关定于2019年3月15日起正式启动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二加贸系统”)与H2010系统切换工作。为保证系统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换步骤及要求

(一)2019年3月15日起,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手册、电子化手册和联网监管电子账册的设立审核均在金二加贸系统中进行,海关不再受理H2010系统上述手账册的设立申请。

(二)除特殊情况外,H2010系统在执行的电子化手册、不作价设备手册不再办理数量增加、手册延期等变更手续(因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特殊情况延期的除外),并应于2019年7月底前办结手册核销手续。

(三)原使用H2010系统E账册的联网监管加工贸易企业,应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金二加贸系统联网监管电子账册设立,并逐步将原H2010系统E账册剩余保税料件结转至金二加贸系统相应账册。为保持业务的延续性,原E账册实际进出口业务可延续到11月30日,12月30日前应依法办结原E账册滚动核销、注销手续。

二、切换期间相关务办理方式

(一)深加工结转业务。

金二加贸系统加工贸易手(账)册与H2010系统手(账)册间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通过保税核注清单生成深加工结转报关单,区外H2010系统直接申报深加工结转报关单;海关通过双方报关单比对进行管理,不再审核《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企业自行保存收发货记录等相关资料备查。

金二加贸系统加工贸易手(账)册系统与区内H2010系统间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金二加工贸易手(账)册系统报关单“申报地海关”填报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并填报关联核注清单号、手(账)册号;区内H2010系统按照原有方式正常申报。

(二)剩余料件结转业务。

企业将H2010系统手(账)册余料结转至金二加贸系统手(账)册时,企业不用缴纳风险担保金,海关不再审核《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结转联系单》。金二加贸系统手(账)册通过保税核注清单生成余料结转报关单,H2010系统手(账)册直接填报余料结转报关单。

(三)核销业务。

系统切换过渡期间,企业提前办理H2010系统手(账)册核销手续的,海关将按便捷措施给予办理。

(四)原H2010系统业务。

原H2010系统的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和不作价设备手册的结转、外发、核销等业务仍在原系统办理。

三、企业数据录入

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线+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等方式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手续,也可自行或选择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改造内部系统,实现与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企业需要进行数据交换的,可参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16号公告》、《海关总署2017年第20号公告》办理。

系统切换期间,加工贸易企业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主管海关反映。

特此通告。

转自:南宁海关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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