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20-1-12 23:52:04

2020年海关商品编码的重大变化解析

一、2020年版《目录》的修订情况

(一)商品编码。

2020年版《目录》增列统计用商品编码“9805.0000”,名称为“个人跨境电商包裹”,适用于统计邮件及B类快件通关模式下进出境的跨境电子商务包裹,第一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计量单位为“件”。详见《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邮快件电商包裹列入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计函〔2019〕87号)。

(二)计量单位。

合计修订第二计量单位579处。其中,修改计量单位42处,将第二计量单位“千瓦”调整为“千克”,涉及品目84.06-84.08、84.11、85.01及85.12;新增第二计量单位“千克”共计537处,涉及第84、85及90-97章。详见《海关统计计量单位调整表(2020年版)》。

从2020年起,除品目27.16(电力)及98.03(定制型计算机软件)项下商品编码外,《目录》中其他商品编码均包含重量单位。

(三)其他修订。

修改原《目录》印刷错误5处,涉及品目03.02、25.08、25.17、68.06及90.06;删除附录《计量单位代码表》及千瓦与千伏安转换关系;增列2020年版《海关统计主要出口商品目录》及《海关统计主要进口商品目录》。

二、2020年统计商品参数的修订情况

(一)海关统计快报商品参数的修订情况。

1. 重点出口商品目录

(1)删除“大米”、“矿物肥料及化肥”、“煤及褐煤”、“焦炭及半焦炭”、“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首饰”及“电动机及发电机”等6个列目。

(2)增列“粮食”、“肥料”、“家用电器”、“通用机械设备”、“音视频设备及其零件”及“医疗仪器及器械”等6个列目。

(3)调整“中药材及中式成药”及“机电产品”的商品编码范围,进口目录同步调整。

(4)将“鞋类”名称调整为“鞋靴”;“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调整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灯具、照明装置及零件”调整为“灯具、照明装置及其零件”。商品编码范围不变。

(5)将“汽车及其底盘”名称调整为“汽车(包括底盘)”,并调整商品编码范围。

以上详见《海关统计重点出口商品目录(2020年版)》。

2. 重点进口商品目录

(1)删除“谷物及谷物粉”、“5-7号燃料油”、“矿物肥料及化肥”、“三废(废塑料、废纸、废金属)”及“金属加工机床”等5个列目。

(2)新增“肉类(包含杂碎)”、“粮食”、“肥料”、“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机床”及“医疗仪器及器械”等6个列目。

(3)将“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名称调整为“纺织纱线、织物及其制品”,商品编码范围不变。

(4)将“医药品”名称调整为“医药材及药品”,商品编码范围相应扩大。

(5)调整“汽车零配件”商品编码范围。

(6)将“液晶显示板”计量单位由“个”调整为“万个”。

以上详见《海关统计重点进口商品目录(2020年版)》。

(二)海关统计月报商品参数的修订情况。

为充分体现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发展变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司对月报主要进出口商品参数做了较大调整。2020年版月报商品参数的列目设置、统计口径及层级结构更加合理,更加贴近各类海关统计数据用户的分析使用需要。

1. 主要出口商品目录

2020年版主要出口商品目录共计列目189个,较上年度减少121个,压缩率达到39%。其中,一级列目45个,二级列目83个,三级列目50个,四级列目11个,占比分别为24%、44%、26%、6%,较上年度分别减少29个百分点、增加2、21和6个百分点。189个列目中,新增列目59个,对原列目进行名称、商品编码范围或计量单位调整的共52个,变动率为59%。

以上详见《海关统计主要出口商品目录(2020版)》。

2. 主要进口商品目录

2020年版主要进口商品目录共计列目152个,较上年度减少107个,压缩率达到41%。其中,一级列目30个,二级列目65个,三级列目49个,四级列目8个,占比分别为20%、43%、32%、5%,较上年分别减少32个百分点、持平、增加27和5个百分点。152个列目中,新增列目45个,对原列目进行名称、商品编码范围或计量单位调整的共45个,变动率为59%。

以上详见《海关统计主要进口商品目录(2020版)》。

(三)其他参数的修订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2020年版《目录》,2020年统计用2468位商品参数同步进行调整,共计960处。新增《海关统计常用商品目录(2020年版)》,主要收录常用但因贸易量不足而未纳入新版主要进出口商品目录的统计商品口径参数,共计79个列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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