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瓶洗手液引发的面膜、湿纸巾商品归类,居然发现了这个……
那个接到一位同行关于商品归类的交流,乍看起来挺简单的,果子也没觉得这个产品的归类会引发这么多的思考,结果出乎意料。这个产品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引子——洗手液。要说这个洗手液可能在医院比较常见,就是酒精免洗洗手液。这是一种添加有不同比例乙醇和羧甲基纤维素的清洁产品,使用时与传统洗手液需要用水清洗不同的是,将洗手液挤在手上,双手揉搓后随着乙醇的挥发就完成清洁程序的产品。在洗手液中,绝大多数也都标榜着 “抑菌” 字样,其中洗手液中起到抑菌功能的成分,不管标榜的多么高大上,其主要还是苯酚、氯铵和乙醇。那么,未标榜 “抑菌”功能的洗手液,则是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成分对手部进行清洁。
所以,我们做出一个总结:洗手液产品主要分为含表面活性剂和不含表面活性剂两种,而不含表面活性剂的洗手液中又分为有抑菌功能和没有抑菌功能。
01 酒精免洗洗手液
回到这个产品,其中主要成分按重量计:乙醇62%,水34%,甘油3%,羧甲基纤维素钠等。根据常识,这个产品的归类方向主要有三个,分别是33.07、34.01和38.24。就让我们逐一来做分析。
考虑34.01
其实税则第三十四章主要是表面活性剂及其制品,这里包括绝大多数的清洁用品,不管是针对生命体还是非生命体的。我们仔细阅读章注后会发现:
一、本章不包括:
(一)用作脱模剂的食用动植物油、脂混合物或制品(品目15.17);
(二)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或
(三)含肥皂或其他有机表面活性剂的洗发剂、洁齿品、剃须膏及沐浴用制剂(品目33.05、33.06及33.07)。
这里将含有表面活性剂的部分产品排除到了品目33.05-33.07。所以,我们优先还是要从表面活性剂产品入手。
众所周知,表面活性剂主要分为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其中,
阳离子表面活性剂:胺盐类、季铵盐类、杂环类、鎓盐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有:羧酸盐类、磺酸盐类、硫酸酯类、磷酸酯类;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有:烷基多苷型、聚氧乙烯型、多元醇型、烷醇酰胺型、嵌段聚醚型。
我们需要根据上述表面活性剂分类而对照产品成分去分析是否含有表面活性剂。这里有两点提示:
1.虽说洗手液简单,但是也必须找客户要详细成分比例,否则你根本判断不出来里面有没有指定成分;2.洗手液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贸易公司就算了)肯定知道表面活性剂是什么玩意,更最清楚自己产品有没有指定成分,所以写个邮件让客户确认就行了。千万注意不要自己臆断!
好了,根据以上两种方式,结合自己对成分的判断,确认里面没有表面活性剂成分。这样再看品目34.01的条文:
34.01 肥皂;作肥皂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
我们由此可知,本品目的产品大多是包含有机表面活性剂的产品,但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可由酸性或碱性的非表面活性产品制得。综合品目34.02的范围可知:品目34.01的前两部分可以是清洁皮肤用的,而这里的洗涤剂和清洗剂则是针对非生命体的。
所以,我们的洗手液并不能归在这里。
考虑33.07
我们再看第三十三章的列目结构。从其列目结构中可以看出,用于人体盥洗的产品应归入品目33.05-33.07,很显然品目33.05-33.06不符合洗手液的描述,那么就只剩品目33.07了。但是,是不是就可以很肯定的把洗手液放在品目33.07呢?这里还有一个障碍——洗手液到底算不算品目条文中的 “盥洗”?
其实,用协调制度可以很轻松的解决这个问题,果子大概翻了一下,发现品目69.12和70.13是最具有代表性的,通过这里的盥洗用品我们可以反推回来盥洗都是干什么。简单来说,就是洗澡、刷牙、洗脸、洗眼……洗手。
这里要给报关新手们一个小提示,协调制度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律,就是无论哪章或哪个品目中出现的相同产品,其所包含的范围和列目属性应当是相同的。这些都是中国外贸精英网预归类师网络课程中所无数次讲解过的内容。这时就需要用果子版的品目注释,因为支持全文检索,可以很方便的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问题就又回来了,免洗洗手液到底算不算盥洗中的洗手呢?
考虑品目38.24
还是分析一下刷牙、洗澡、洗头和洗手,这些称之为 “盥洗” 的事情有个共同点,就是用水去清洁皮肤、毛发上的污垢。再返回来看免洗洗手液。果子设计一个场景:如果你满手都是泥巴,确定用免洗洗手液是可以洗干净的?当然不可以,还是要用水的!而乙醇不是表面活性剂,去除污渍的能力几乎为0。
我们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免洗洗手液的作用仅是帮助减少皮肤上可能存在的细菌,而非用表面活性剂清洁皮肤,所以免洗洗手液不属于清洁皮肤的盥洗用品。
什么?杀菌??
考虑品目38.08
杀菌剂和消毒剂都在品目38.08,我们仔细看下注释中对它们的定义:
杀菌剂是防止真菌生长的产品(例如,以铜化合物为基料的制剂)或用以消灭已有真菌的物质(例如,以甲醛为基料的制剂)。消毒剂是破坏或不可逆地灭活通常在无生命体上的不良细菌、病毒或其他微生物的制剂。
这里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杀菌剂是消灭真菌的物质,而消毒剂虽然与免洗洗手液类似都是可以消灭一些细菌,但这里的消毒剂则是用于无生命体,比如84消毒液,你会用来洗手么?!
02 湿纸巾和面膜的归类
湿纸巾,顾名思义,就是用各种液态产品浸渍在无纺织物上,便于外出时清洁皮肤使用。根据湿纸巾的进出口实践,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无纺布中浸渍水
2、无纺布中浸渍护肤品(或化妆品)
3、无纺布中浸渍苯扎氯铵
4、无纺布中浸渍表面活性剂成分(洁肤用)
5、无纺布中浸渍表面活性剂成分(清洁物品用)
6、无纺布中浸渍酒精
7、无纺布中浸渍光洁剂
8、无纺布中浸渍药品
…………………………
果子在预归类课上经常讲一句话,就是归类时对于浸渍类的产品本着 “挨金似金、挨玉似玉” 的原则进行归类。这意味着浸渍有相关液体的产品应当按其制品进行归类。最典型的就是第三十四章,我们要看品目34.05条文的描述:
34.05 鞋靴、家具、地板、车身、玻璃或金属用的光洁剂、擦洗膏、去污粉及类似制品(包括用这类制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但不包括品目34.04的蜡:
在这个条文中将其明确为产品及其制品,并且对制品的概念做了定义。虽然在本品目项下子目中归类并无区别,产品及其制品归入同一子目,但是已经明确告诉我们,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但是,问题又来了,我看了一个归类决定:
这就让人很纠结了,这个产品是护肤品浸渍在无纺布中,那么它应该属于 “护肤品的制品” 呀,为什么按护肤品归类呢?为了证明这点,我们将品目33.04和34.05做了比较后发现。在品目33.04中护肤品和美容品所用英文为 “preparations” ,而在品目34.05中 所用“类似制品” 的英文则是 “similar preparations”,这更证明了品目33.04中并不包含护肤品或化妆品的制品。为什么这么归类,果子就不清楚了,还希望高手来解答。
再看另外一个归类决定:
这个归类决定是将主要成分为水的溶液浸渍的无纺布构成的湿纸巾归入了品目33.07。这是因为,首先产品不含表面活性剂成分,所以不能归入品目34.01。其次,其主要成分为水,试想一个画面 “夏天时用个毛巾沾满了凉水擦一下身上,好爽~” ,这产品要的不就是这个效果么。所以它主要的功能还是 “盥洗” ,使用非表面活性剂来起到清洁皮肤的作用。如果湿纸巾中含有表面活性剂成分且用来清洁皮肤,那么就应当归入品目34.01了。
同理,洗面奶也是归入品目34.01的。但是,洗发水为什么归入品目33.05,真要跟制定税则的人好好谈谈心了~~~
03 一些特别产品和总结
从归类决定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特别的类似产品,比如黄金面膜。这种面膜就是一层金箔,金箔则可入药,有镇定安神的功效,直接拿来当面膜(埃及法老既视感有木有~)这时即便有护肤的作用也不符合第三十三章的规定了,应当归入第七十一章。
至于其他产品,就按老果所说,注意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1、主要成分是什么?有无表面活性剂?
2、主要用途是什么?处理人体还是物体?
3、是否采用浸渍的方式?比如有些半固态面膜或液体面膜?
还有更多商品归类疑难问题,解决与海关的商品归类纠纷,请大家与果子联系,电话:1581122559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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