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09:22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

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用作脱模剂的食用动植物油、脂混合物或制品(品目15.17);    (二)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或    (三)含肥皂或其他有机表面活性剂的洗发剂、洁齿品、剃须膏及沐浴用制剂(品目33.05、33.06及33.07)。    二、品目34.01所称“肥皂”,只适用于水溶性肥皂。品目34.01的肥皂及其他产品可以含有添加料(例如,消毒剂、磨料粉、填料或药料)。含磨料粉的产品,只有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可以归入品目34.01。其他形状的应作为“去污粉及类似品”归入品目34.05。    三、品目34.02所称“有机表面活性剂”,是指温度在20℃时与水混合配成0.5%浓度的水溶液,并在同样温度下搁置一小时后与下列规定相符的产品:    (一)成为透明或半透明的液体或稳定的乳浊液而未离析出不溶解物质;以及    (二)将水的表面张力减低到每厘米45达因及以下。    四、品目34.03所称“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适用于第二十七章注释二所规定的产品。    五、品目34.04所称“人造蜡及调制蜡”,仅适用于:    (一)用化学方法生产的具有蜡质特性的有机产品,不论是否为水溶性的;    (二)各种蜡混合制成的产品;    (三)以一种或几种蜡为基本原料并含有油脂、树脂、矿物质或其他原料的具有蜡质特性的产品。    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15.16、34.02或38.23的产品,不论是否具有蜡质特性;    (二)品目15.21的未混合的动物蜡或未混合的植物蜡,不论是否精制或着色;    (三)品目27.12的矿物蜡或类似产品,不论是否相互混合或仅经着色;或    (四)混合、分散或溶解于液体溶剂的蜡(品目34.05、38.09等)。
总注释
    本章主要包括通过工业处理各种油、脂或蜡而得的产品(例如,肥皂、某些润滑剂、调制蜡、某些光洁剂、蜡烛),也包括某些人造产品,例如,表面活性剂、表面活性制品及人造蜡。    本章不包括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也不包括未混合或未经处理的天然产品。



~~~~~~~~~~~~~~~~~~~~~~~~~~~►直达电梯 请点击下面品目直达注释34.01   肥皂;作肥皂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34.02有机表面活性剂(肥皂除外);表面活性剂制品、洗涤剂(包括助洗剂)及清洁剂,不论是否含有肥皂,但品目34.01的产品除外:34.03润滑剂(包括以润滑剂为基本成分的切削油制剂、螺栓或螺母松开剂、防锈或防腐蚀制剂及脱模剂)及用于纺织材料、皮革、毛皮或其他材料油脂处理的制剂,但不包括以石油或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为基本成分(按重量计不低于70%)的制剂:34.04人造蜡及调制蜡:34.05鞋靴、家具、地板、车身、玻璃或金属用的光洁剂、擦洗膏、去污粉及类似制品(包括用这类制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但不包括品目34.04的蜡:34.06各种蜡烛及类似品34.07塑型用膏,包括供儿童娱乐用的在内;通称为“牙科用蜡”或“牙科造形膏”的制品,成套、零售包装或制成片状、马蹄形、条状及类似形状的;以熟石膏(煅烧石膏或硫酸钙)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其他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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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0:22

34.01   肥皂;作肥皂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
             —    肥皂及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以及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
       11— — 盥洗用(包括含有药物的产品)
       19— — 其他
       20—    其他形状的肥皂
       30—    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

    一、肥皂
    肥皂是一种碱性盐(无机的或有机的),从至少含有八个碳原子的脂肪酸或脂肪酸混合物中获得。实际上可用松香酸代替部分脂肪酸。
    本品目仅包括水溶性肥皂,也就是说一般的肥皂。肥皂是一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可起碱性反应,在水溶液中会产生大量泡沫。
    肥皂有三种类型:
    硬皂,通常用氢氧化钠或碳酸钠制得。普通肥皂一般都是硬皂,有本色、其他颜色或斑纹的。
    软皂,用氢氧化钾或碳酸钾制得,本身粘滑,通常呈绿色、棕色或浅黄色。可含少量(通常不超过5%)的合成有机表面活性产品。
    液体皂,为肥皂在水中的溶液,在某些情况下可加入少量(通常不超过5%)的乙醇或甘油,但不含合成有机表面活性产品。
    本部分主要包括:
    (一)盥洗皂,一般都着色并加香料,它们包括浮水皂及除臭皂,还包括甘油皂、剃须皂、药皂、某些消毒皂及磨蚀皂,具体情况如下:
    1.浮水皂及除臭皂。
    2.甘油皂,半透明状,用乙醇、甘油或糖处理本色皂而制得。
    3.剃须皂(剃须膏归入品目33.07)。
    4.药皂,含有硼酸、水杨酸、硫、硫酰胺或其他药物。
    5.消毒皂,含有少量的苯酚、甲苯酚、萘酚、甲醛或其他杀菌、抑菌物质等。切勿将这些肥皂与品目38.08的含同样组分的消毒剂相混淆,它们的区别在于组分(即一方面是肥皂的组分和另一方面是苯酚、甲苯酚等组分)的比例不同。品目38.08的消毒剂含有大量的苯酚、甲苯酚等,呈液状;而消毒皂通常为固体。
    6.磨蚀皂,在肥皂中加入砂、硅石粉、浮石粉、板岩粉、锯屑或类似产品制得。本品目仅包括呈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磨蚀皂。磨蚀擦洗膏及粉,不论是否含有肥皂,都应归入品目34.05。
    (二)家用皂,可以着色或加入香料、磨料或消毒剂。
    (三)松香、妥尔油或环烷酸盐皂,不仅含有碱性脂肪酸盐,而且含有品目38.06的碱性树脂酸盐或品目34.02的碱性环烷酸盐。
    (四)工业用皂,用于特殊用途,例如,用于拉丝、合成橡胶的聚合或洗衣店。
    除以上第(一)款第6项所述的产品以外,本品目的肥皂通常呈条状、块状、模制形状、粉片状、粉末状、膏状或水溶液状。
    二、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作肥皂用的制剂,条状、块状、模制形状,不论是否含有肥皂
    本部分包括盥洗产品及制剂,它们的活性组分全部或部分由合成表面活性剂组成(这些产品可含任何比例的肥皂),但必须制成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也就是说,必须呈同样用途的普通肥皂的形状。
    本部分还包括加有砂、硅石粉、浮石粉等从而具有磨蚀性的产品及制剂,但它们也必须制成上述形状。
    三、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
    本部分包括其活性成分全部或部分由合成有机表面活性剂组成(可含有任何比例的肥皂)的洁肤用制剂。这些制剂必须呈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未制成零售包装的上述产品应归入品目34.02。
    四、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
    本部分包括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不论是否加有香料或制成零售包装。这些产品通常用于洗手或洗脸。
    除上述规定不包括的产品以外,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皂料(品目15.22)。
    (二)仅在化学意义上称为“肥皂”的水不溶性产品及制剂,例如,钙“皂”或其他金属“皂”(酌情归入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八章等)。
    (三)仅加香料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第三十三章)。
    (四)洗发剂及洁齿品(分别归入品目33.05及33.06)。
    (五)品目34.02的有机表面活性剂(肥皂除外)、有机表面活性制剂及洗涤制剂(不论是否含有肥皂)、肥皂在一种有机溶剂中的溶液或分散体。
    (六)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布或包覆的泡沫塑料、海绵橡胶、纺织材料(絮胎、毡呢、无纺织物除外)及金属垫(这些货品通常按底基的属性归入相应的品目)。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1:08

34.02有机表面活性剂(肥皂除外);表面活性剂制品、洗涤剂(包括助洗剂)及清洁剂,不论是否含有肥皂,但品目34.01的产品除外:
             —    有机表面活性剂,不论是否零售包装:
       11— — 阴离子型
       12— — 阳离子型
       13— — 非离子型
       19— — 其他
       20—    零售包装的制品
       90—    其他

    一、有机表面活性剂(肥皂除外)
    本品目的有机表面活性剂是没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含有一个或数个亲水及疏水基团,在温度20℃时与水混合配成0.5%浓度水溶液,并在相同的温度下放置一小时后,即可生成透明或半透明的液体或稳定的乳浊液而不会离析出不溶性物质〔参见本章注释三(一)〕。引用本品目的规定时,乳浊液如果在20℃下放置一小时后出现下列现象,则不能视为具有稳定特征:①用肉眼可见到固体微粒;②分离成眼睛可以辨别的不同相态;③分离成用肉眼可以辨别的透明及半透明两部分。
    它们能在界面上起吸附作用;从而显示出多种物理化学性质,特别是表面活性(例如,降低表面张力、起泡、乳化或湿润),这就是为什么人们通常把它称作为“表面活性剂”的原因。
    但是,在温度20℃时浓度为0.5%的条件下不能将水的表面张力减至每厘米45达因(4.5×10-2N/m)的产品,不应作为表面活性剂,因此不归入本品目。
    有机表面活性剂包括:
    (一)阴离子型,它在水溶液中离子化产生具有表面活性的有机阴离子。例如,脂肪、植物油(甘油三酯)或树脂酸的硫酸盐或磺酸盐;以脂肪醇衍生的硫酸盐及磺酸盐;石油磺酸盐,如碱金属石油磺酸盐(包括含适量矿物油的产品)、铵或乙醇胺的石油磺酸盐;烷基聚醚硫酸盐;烷基磺酸盐或烷基苯基醚磺酸盐;烷基硫酸盐、烷基芳基磺酸盐(例如,工业十二烷基苯磺酸盐)。
    这些表面活性剂可含有制造过程中残留下来的某些少量杂质,即少量未硫酸盐化或磺酸盐化的脂肪醇、烷基化物或其他疏水原料。它们还可含有按无水盐计通常不超过15%的硫酸钠或其他残留无机盐。
    (二)阳离子型,它在水溶液中离子化产生具有表面活性的有机阳离子。例如,脂肪胺盐及季铵碱。
    (三)非离子型,它在水中不产生离子。这种类型的活性剂由于含有亲水性极强的功能团分子,所以能溶解于水。例如,脂肪醇、脂肪酸或烷基苯酚与氧化乙烯的缩合产品;乙氧基脂肪酸酰胺。
    (四)两性型,根据介质的不同,两性型表面活性剂可在水溶液中离子化并生成具有阳离子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特征的化合物。
    这种离子的特征在广义上与两性化合物的离子相似。它们有,例如,烷基甜菜碱或磺基甜菜碱蛋白及其分解产品和氨基羧酸、氨基磺酸、氨基硫酸及氨基磷酸的取代衍生物。
    二、表面活性剂制品、洗涤剂(包括助洗剂)及清洁剂,不论是否含有肥皂,但品目34.01的产品除外
    本组包括三种类型制品:
    (一)表面活性剂制品
    这些物品包括:
    1.以上第一部分表面活性剂的相互混合物(例如,磺基蓖麻醇酸酯与磺化烷基萘或硫酸化脂肪醇的混合物)。
    2.以上第一部分的表面活性剂在一种有机溶剂中的溶液或分散体(例如,溶于环己醇或四氢化萘中的硫酸化脂肪醇溶液)。
    3.以第一部分的表面活性剂为基本成分的其他混合物(例如,含有一定比例肥皂的表面活性剂制品,如含有硬脂酸钠的烷基苯磺酸盐)。
    4.在环己醇等某种有机溶剂中的肥皂溶液或分散体〔肥皂水溶液,包括含有少量(通常不超过5%)添加了乙醇或甘油的肥皂水溶液,应归入品目34.01〕。
    表面活性剂制品具有清洁、润湿、乳化或分散作用,因而用在许多工业上,例如:
    (1)纺织工业用的洗涤剂,用以消除制造及处理过程中织物上的油脂及污物。
    (2)纺织工业用的润湿剂、乳化剂、缩绒助剂及增艳剂。
    (3)皮革或毛皮工业用的浸渍剂(供生皮用)、脱脂剂、湿润剂(供染色用)、均染剂或有机调色剂。
    (4)用作制造以下第(二)款所述洗涤剂的基本原料(例如,含有相当大量硫酸钠或其他无机盐的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制品,这些无机盐是在制表面活性剂过程中残留或故意加入的)。
    (5)造纸或合成橡胶工业用的分散剂。
    (6)采矿工业用的浮选助剂。
    (7)配制药剂或化妆品用的乳化剂。
    本组不包括其活性成分全部或部分由有机表面活性剂组成(可含有任何比例的肥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洁肤用制剂(品目34.01)。
    (二)以肥皂或其他有机表面活性剂为基料的洗涤剂(包括助洗剂)及清洁剂
    本类包括洗涤剂、助洗剂及某些清洁剂。这些制剂通常含有主要组分和一种或数种辅助组分。这些制剂由于含有辅助组分,因此与以上第(一)款所述的制品不同。
    这种主要组分是合成有机表面活性剂或肥皂或它们之间的混合物。
    而辅助组分是:
    1.增效助剂〔例如,聚磷酸钠、碳酸盐、硅酸盐、硼酸盐、次氮基三乙酸盐(NTA)〕。
    2.助促进剂(例如,链烷醇酰胺、脂肪酸酰胺、氧化脂肪胺)。
    3.填料(例如,硫酸钠或氯化钠)。
    4.辅助剂(例如,化学漂白剂或荧光增白剂、抗再沉积剂、腐蚀抑制剂、抗静电剂、着色剂、香料、杀菌剂、酶)。
    这些制品在表面起反应,从而将表面上的污垢带到溶液中或成为分散体。
    以表面活性剂为基本成分的洗涤剂也称为去垢剂。这类制剂用于洗衣服、碗、碟或厨房用具。
    它们为液体、粉末或膏状,供家庭或工业使用。呈条状、块状、模制形状的盥洗产品应归入品目34.01。
    助洗剂用于浸泡(预洗)、漂洗或漂白衣服及家庭用纺织品等。
    清洁剂用于清洁地板、窗户或其他表面。它们可含有少量的芳香物质。
    (三)不以肥皂或其他有机表面活性剂为基料的清洁剂或去油污剂
    它们包括:
    1.专用于清洁卫生设备、煎炸锅等的酸性或碱性清洁剂,例如,含有硫酸氢钠或次氯酸钠与磷酸三钠混合物的清洁剂。
    2.以下列物质之一为基料,用于乳品厂或酿酒厂的去油污剂或清洁剂:
    (1)碳酸钠或苛性苏打等碱性物质;
    (2)溶剂及乳化剂。
    本组产品可含有少量的肥皂或其他表面活性剂。
    本品目不包括:
    (一)洗发剂或泡沫浴,不论是否含有肥皂或其他表面活性剂(第三十三章)。
    (二)用洗涤剂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品目34.01)。
    (三)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制品,但本身并不需要表面活性功能或表面活性功能仅起辅助作用的(酌情分别归入品目34.03、34.05、38.08、38.09或38.24等)。
    (四)含有表面活性剂的磨蚀剂(擦洗膏及擦洗粉)(品目34.05)。
    (五)不溶于水的环烷酸盐、石油磺酸盐以及其他水不溶性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如果它们在其他品目未具体列名,则应归入品目38.24。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1:44

34.03润滑剂(包括以润滑剂为基本成分的切削油制剂、螺栓或螺母松开剂、防锈或防腐蚀制剂及脱模剂)及用于纺织材料、皮革、毛皮或其他材料油脂处理的制剂,但不包括以石油或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为基本成分(按重量计不低于70%)的制剂:
             —    含有石油或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
       11— — 处理纺织材料、皮革、毛皮或其他材料的制剂
       19— — 其他
             —    其他:
       91— — 处理纺织材料、皮革、毛皮或其他材料的制剂
       99— — 其他

    本品目主要包括所含作为基本成分的石油或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重量未达到70%及以上(参见品目27.10)的下列混合制剂:
    一、用以减少机器、车辆、飞机或其他器具、装置或仪器的动件之间的摩擦力的润滑剂。这类润滑剂完全由或主要由动、植、矿物油、脂组成,一般都加入添加剂(例如,石墨、二硫化钼、滑石粉、碳黑、钙皂或其他金属皂、沥青或防锈剂、氧化抑制剂等)。但本品目也包括以癸二酸二辛酯、癸二酸二壬酯、磷酸酯、多氯联苯、聚乙二醇或聚丙二醇等为基料的合成润滑剂。这些合成润滑剂,包括在以聚硅氧烷或喷射润滑油(或合成酯润滑剂)为基料的润滑剂,一般供要求特别严格的条件下使用(例如,耐火润滑剂、精密仪器轴承或喷气发动机用润滑剂)。
    二、用于拉丝中保证盘条易于通过拉丝模的润滑剂。它包括动物脂及硫酸的水乳浊液;钠皂、硬脂酸铝、矿物油及水的混合物;油、脂肪及磺化油酸盐的混合物;钙皂及石灰的粉状混合物。
    三、切削油剂。它们通常以动、植物油或矿物油为基料,一般还加有表面活性剂。
    用于制切削油,但一般不适于直接作切削油用的制剂(例如,以石油磺酸盐或其他表面活性产品为基料的制剂),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34.02)。
    四、螺栓或螺母松开剂。这些制剂用以松开螺栓、螺母或其他零件。它们通常以润滑油为基料,也可含有固体润滑油、溶剂、表面活性剂、除锈剂等。
    五、主要含润滑剂的防锈或防腐蚀剂。
    六、各种工业用(例如,塑料、橡胶、建筑、铸造等工业用)的以润滑剂为基料的脱模剂,例如:
    (一)矿物、植物或动物油或其他脂肪物质(包括经磺化、氧化或氢化处理的)与蜡、卵磷脂或抗氧化剂混合或乳化而成的制剂。
    (二)含有聚硅氧烷脂或油的混合物。
    (三)石墨粉、滑石粉、云母粉、膨润土粉或铝粉与油、脂肪物质、蜡等的混合物。
    但本品目不包括用作脱模剂的食用动、植物油、脂混合物或制剂(例如,糕点脱模剂)(品目15.17)。
    七、用于润滑、油化或脂化纺织品、皮革、生皮、毛皮等的制剂。它们用以润滑或软化纺纱过程中的纺织纤维,也用以皮革的“加脂”等。它们包括矿物油或脂肪物质与表面活性剂(例如,磺基蓖麻醇酸盐)的混合物;含有很大比例表面活性剂与矿物油及其他化学品的水分散性纺织润滑剂。
    本品目也包括:
    (一)二硫化钼在矿物油中的稳定悬浮液,含有按重量计达到70%及以上的矿物油,由于二硫化钼具有特殊润滑性能,因此加有少量作为基料的二硫化钼,供发动机等作润滑油。
    (二)防锈剂,以羊毛脂为基料并溶于石油溶剂中,不论石油溶剂的含量按重量计是否达到70%及以上。
    (三)不硬化膏,由凡士林及钙皂组成,装配真空机动闸时用于润滑及密封接头及螺纹。
    本品目不包括:
    (一)人造油鞣回收脂(品目15.22)。
    (二)用于人类或兽药的凝胶制剂,作为外科手术或体检时躯体部位的润滑剂,或者作为躯体和医疗器械之间的偶合剂(品目30.06)。
    (三)品目38.01的胶态或半胶态石墨或石墨膏。
    (四)传动带防滑剂(品目38.24)及品目38.24的防锈剂。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2:18

34.04人造蜡及调制蜡:
       20—    聚氧乙烯(聚乙二醇)蜡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本章注释五所规定的人造蜡(工业上有时称为“合成蜡”)及调制蜡。这些蜡含有分子量相当高的有机物,不是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这些蜡有:
    一、由化学法制得的具有蜡特性的有机产品,不论是否水溶性。但本品目不包括用合成或其他方法制得的品目27.12所列的蜡(例如,主要由烃组成的费-托合成蜡),也不包括具有表面活性性能的水溶性蜡(品目34.02)。
    二、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动物蜡、植物蜡、其他蜡或不同种类的蜡(动物蜡、植物蜡或其他蜡)混合而得的产品(例如,不同种类的植物蜡的混合物及某种矿物蜡与某种植物蜡的混合物)。但本品目不包括不同种类的矿物蜡的混合物(品目27.12)。
    三、以一种或多种蜡为基料并含有脂肪、树脂、矿物质或其他物料的具有蜡质特性的产品。但不包括未混合的动、植物蜡,不论是否精制或着色(品目15.21),也不包括不论是否着色的未混合矿物蜡及矿物蜡的混合物(品目27.12)。
    但本品目不包括以上一、二及三款所述产品混于、分散于(悬浮或乳化于)或溶解于某种液体介质中所形成的物质(品目34.05、38.09等)。
    以上一或三款所述的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滴点在40℃以上;
    (二)在温度高出滴点10℃时用旋转粘度测定法测定其粘度不超过10帕·秒(或10000厘泊)。
    另外,这些产品通常具有下列性质:
    (一)轻轻擦磨即出现光泽;
    (二)其稠度及溶解度主要取决于温度;
    (三)温度为20℃时:
    1.一些蜡已柔软并可揉捏(但不粘手,也不呈液态)(软蜡),另一些蜡为脆性(硬蜡);
    2.它们并不透明,但可为半透明体;
    (四)温度高于40℃时,熔化而不分解;
    (五)温度刚高出熔点时不易拉成丝;
    (六)它们是电和热的不良导体。
    归入本品目的蜡的化学组分各不相同,它们包括:
    (一)聚亚烃蜡(例如,聚乙烯蜡)。它们用于包装物料、织物润滑剂、抛光剂等。
    (二)烃蜡经不完全氧化而得的蜡(例如,合成或天然石蜡)。它们广泛用于抛光剂、涂料、润滑剂等。
    (三)由氯化石蜡、多氯联苯或聚氯萘混合物组成的蜡。它们用于耐火剂、用作绝缘体、电容器浸渍料、润滑剂、木材防腐剂等。
    (四)聚氧乙烯(聚乙二醇)蜡。它们为水溶性蜡,用于制化妆品或药品,用作粘结剂、软化剂及防腐剂,还用于纺织品或纸张的粘合剂和用于制墨水、橡胶等。
    (五)由脂肪族酮、脂肪族酯(例如,用少量肥皂改性的丙二醇单硬脂酸酯,用酒石酸及乙酸酯化的混合甘油单硬脂酸酯和甘油双硬脂酸酯)、脂肪族胺或脂肪酸酰胺混合组成的蜡。它们用于制化妆品、抛光剂、油漆等。
    (六)天然蜡(例如,褐煤蜡)经部分或全部化学改性而得的蜡。
    (七)由两种或多种不同蜡混合组成的蜡(品目27.12的混合矿物蜡除外)或者由一种或多种蜡与其他材料混合而成的蜡。例如,由石蜡和聚乙烯混合而成的蜡,用作涂料;由石蜡和硬脂酸混合而成的蜡,用作制蜡烛的原料;由氧化烃蜡和乳化剂混合而成的蜡;不论包装如何的封蜡及类似组分的蜡,但制成品目32.14的产品除外。
    上述各种蜡即使已着色,也应归入本品目。
    除上述规定不包括的货品以外,本品目还不包括:
    (一)羊毛脂醇,即使具有蜡质特性(品目15.05)。
    (二)氢化油,即使具有蜡质特性(品目15.16)。
    (三)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有机化合物(第二十九章)。
    (四)“牙科用蜡”及“牙科造形膏”,成套、零售包装、片状、马蹄形、条状及类似形状的(品目34.07)。
    (五)工业单羧酸脂肪酸及工业脂肪醇,即使具有蜡质特性(品目38.23)。
    (六)不具蜡质特性的甘油单脂肪酸酯、甘油双脂肪酸酯及甘油三脂肪酸酯的混合物(通常归入品目38.24)。
    (七)不具蜡质特性的多氯联苯混合物及氯化石蜡混合物(品目38.24)。
    (八)不具蜡质特性的聚氧乙烯(聚乙二醇)(例如,归入品目38.24或39.07)。
    (九)不具蜡质特性的聚乙烯(例如,归入品目39.01)。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2:48

34.05鞋靴、家具、地板、车身、玻璃或金属用的光洁剂、擦洗膏、去污粉及类似制品(包括用这类制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但不包括品目34.04的蜡:
       10—    鞋靴或皮革用的上光剂及类似制品
       20—    保养木制家具、地板或其他木制品用的上光剂及类似制品
       30—    车身用的上光剂及类似制品,但金属用的光洁剂除外
       40—    擦洗膏、去污粉及类似制品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供鞋靴、家具、地板、车身、玻璃或金属(银器、铜器等)用的光洁剂,擦洗炊具、洗涤盆、瓷砖、炉具等用的擦洗膏及去污粉,以及皮革上光等用的类似制剂。本品目也包括具有防腐性能的光洁剂。
    这些制剂可以蜡、研磨料或其他物料为基料。例如:
    一、由浸渍于松节油或乳化于水中的蜡组成并通常加有着色料的抛光蜡及光洁剂。
    二、金属及玻璃光洁剂,由极软的抛光材料组成,例如,白垩或硅藻土悬浮于石油溶剂及液体肥皂的乳浊液中组成。
    三、金属等的抛光、加工或精磨产品,含有金刚石粉或末。
    四、去污粉,由极为精细的砂末与碳酸钠及肥皂的混合物组成。擦洗膏是用这些去污粉与溶于矿物润滑油的蜡溶液等混合粘聚而制得。
    这些制品常常制成零售包装,并通常呈液态、膏状、粉状、片状、条状等,可供家庭或工业用途。
    本品目也包括用这些制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无纺织物、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但不包括类似浸渍、涂面或包覆的抹布及金属擦锅器(分别归入第十一类及第十五类)。
    本品目还不包括:
    (一)未混合的研磨粉(通常归入第二十五章或第二十八章)。
    (二)鞋靴刷白片及麂皮鞋靴用的配制染色液(品目32.10)。
    (三)油鞣回收脂及人造油鞣回收脂(品目15.22);其他皮革修整用的油、脂(第十五章,品目27.10、34.03、38.24等)。
    (四)衣服洗涤用的干洗液及去污渍剂,这类制剂应按组成成分归类(通常为品目27.10的石油溶剂油或品目38.14或38.24的产品)。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3:24

34.06各种蜡烛及类似品

    蜡烛(包括球形或盘卷形细蜡烛),通常由动物脂、硬脂精、石蜡或其他蜡制成。
    本品目包括不论是否着色、装饰或加香料等的蜡烛。
    本品目还包括装有浮座的夜明蜡烛。
    本品目不包括:
    (一)抗哮喘蜡烛(品目30.04)。
    (二)蜡火柴或维斯塔火柴(品目36.05)。
    (三)经硫处理的带子、灯芯、烛心及蜡烛(品目38.08)。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3:54

34.07塑型用膏,包括供儿童娱乐用的在内;通称为“牙科用蜡”或“牙科造形膏”的制品,成套、零售包装或制成片状、马蹄形、条状及类似形状的;以熟石膏(煅烧石膏或硫酸钙)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其他制品

    一、塑型用膏
    这些是塑料制剂,通常供美工或金工用以造模,也供儿童娱乐之用。
    最为常见的是以油酸锌为基料的塑型用膏,这些产品也可含有蜡、白油及高岭土,手感略觉油腻。
    其他塑型用膏是纤维素纸浆、高岭土与粘合剂的混合物。
    这些塑型膏通常是有色的,报验时常呈散装形状或块状、条状、片状等。
    本品目也适用于各式塑型用膏,包括儿童娱乐用的成套塑型用膏。
    二、通称“牙科用蜡”或“牙科造形膏”的制品
    它们是供牙科造形用的组分各异的制剂,一般由蜡、塑料或古塔波胶与松香、虫胶及填料(例如,云母粉)等混合组成,并通常着色,其质地坚硬或稍软。
    只有成套、零售包装、片状、马蹄形状(实心或空心的)、条状及类似形状的制品才归入本品目,制成其他形状(例如,散装形状)的,则应按其组成成分归类(品目34.04、38.24等)。
    三、以熟石膏(煅烧石膏或硫酸钙)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其他制品
    本品目包括以熟石膏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其通常含有按重量计2%以上的添加剂。可能加入的添加剂有作为白色颜料的二氧化钛、着色料、硅藻土、糊精和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它们也含有促凝剂或缓凝剂。
    这类牙科用制品一般含有按重量计25%或以上的半水合硫酸钙或几乎全部用半水合硫酸钙制成,不会自然成型,但可通过将含有二水合硫酸钙成分的石膏沉淀物加以脱水等方法制得。
    它们供牙科造形、制模或其他牙科用途,不论其形状或报验状态如何,均归入本品目。
    切勿将这类制品与仅含少量促凝剂或缓凝剂的熟石膏相混淆(品目25.20)。
    本品目不包括牙科粘固剂及其他牙科填料(品目30.06)。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28 11:14:01

34.07塑型用膏,包括供儿童娱乐用的在内;通称为“牙科用蜡”或“牙科造形膏”的制品,成套、零售包装或制成片状、马蹄形、条状及类似形状的;以熟石膏(煅烧石膏或硫酸钙)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其他制品

    一、塑型用膏
    这些是塑料制剂,通常供美工或金工用以造模,也供儿童娱乐之用。
    最为常见的是以油酸锌为基料的塑型用膏,这些产品也可含有蜡、白油及高岭土,手感略觉油腻。
    其他塑型用膏是纤维素纸浆、高岭土与粘合剂的混合物。
    这些塑型膏通常是有色的,报验时常呈散装形状或块状、条状、片状等。
    本品目也适用于各式塑型用膏,包括儿童娱乐用的成套塑型用膏。
    二、通称“牙科用蜡”或“牙科造形膏”的制品
    它们是供牙科造形用的组分各异的制剂,一般由蜡、塑料或古塔波胶与松香、虫胶及填料(例如,云母粉)等混合组成,并通常着色,其质地坚硬或稍软。
    只有成套、零售包装、片状、马蹄形状(实心或空心的)、条状及类似形状的制品才归入本品目,制成其他形状(例如,散装形状)的,则应按其组成成分归类(品目34.04、38.24等)。
    三、以熟石膏(煅烧石膏或硫酸钙)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其他制品
    本品目包括以熟石膏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其通常含有按重量计2%以上的添加剂。可能加入的添加剂有作为白色颜料的二氧化钛、着色料、硅藻土、糊精和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它们也含有促凝剂或缓凝剂。
    这类牙科用制品一般含有按重量计25%或以上的半水合硫酸钙或几乎全部用半水合硫酸钙制成,不会自然成型,但可通过将含有二水合硫酸钙成分的石膏沉淀物加以脱水等方法制得。
    它们供牙科造形、制模或其他牙科用途,不论其形状或报验状态如何,均归入本品目。
    切勿将这类制品与仅含少量促凝剂或缓凝剂的熟石膏相混淆(品目25.20)。
    本品目不包括牙科粘固剂及其他牙科填料(品目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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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