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扇归类思路——吴桐
归类思路总结:一、分析产品A、用途、材质中的纠结
B、多功能用途
二、确定类、章,查找注释,依据
三、确定品目、子目
空调扇的归类思路:一、分析空调扇。
空调扇是一种全新概念的风扇,兼具送风、制冷、取暖和净化空气、加湿等多功能于一身,以水为介质,可在短时间内送出等同于水温的风,冷暖皆可。与电风扇相比,空调扇更有加湿空气的功能;与空调相比,自身不能制冷,需要不断的注入所需温度的水才能持续提供所需温度的风。其中,制冷功能的原理是水蒸发吸热。
其具有风扇的功能——送风之外,还具有净化空气,加湿等功能,属于多功能机器。 根据十六类类注三多功能机器的归类原则: 1、条文有规定2、主要功能 3、从后归类
首先排除1、条文另有规定,其次看主要功能:送风、制冷、取暖和净化空气、加湿。根据送风制冷这个功能,查找84.14的风扇、风机,发现排除了还装有其他品目所列更为复杂机器特征的其他装置——空调扇中的过滤装置。然后查找84.15的空调,发现其规定,本品目的空调器除了除了装有循环空气用的电动风扇外,还必须包括一个空气加热装置,以及一个空气增湿器或者一个空气减湿器。很显然,空调扇不符合规定。排除了84.14的风扇,84.15的空调,只有参见84.79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或者机械器具,发现项下84.7960——蒸发式空气冷却器,查找器工作原理如图所示,根据水蒸发吸热来使空气降温,所以与空调扇原理一致,归入84.796000.
第一次写归类思路,发现比自己干想难多了,写的过程一次又一次推翻自己,好痛苦。请各位大神不吝赐教,指点一下~让我这个菜鸟快速成长,非常感谢!
本帖最后由 青岛蕊儿 于 2016-7-27 22:09 编辑
1.该商品按功能和用途可归入第84章,该空调扇的组成包括:电动机、离心风轮、双盒冰晶、植物纤维蒸发器和细密滤网,且是侧进风口,加快空气循环。其工作原理为:空气经过滤网过滤,水通过泵到达蒸发器,蒸发器通过吸水让热风通过冷水帘,再有离心风轮吹出冷风,由此看出其工作原理就是水分的蒸发吸热。该商品既有过滤空气的功能,又有降温的功能,并且按照在同一机壳内,符合第十六类类注三关于多功能机器的描述,确定归入84章。
2.查阅第84章章注二“除第十六类注释三及本章注释九另有规定以外,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品目84.01至84.24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或符合品目84.86的规定,又符合品目84.25至84.80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则应酌情归入品目84.01至84.24中的相应品目或品目84.86,而不归入品目84.25至84.80中的有关品目。”然而该商品在品目84.01至84.24中没有列名的功能,并且在品目84.25至84.78中也没有列名的用途,故确定按照其他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归入品目84.79。
3.查阅品目84.79项下子目条文及子目注释,其符合子目8479.6000关于“蒸发式空气冷却器”的描述,故归入税则号列8479.6000
该商品由离心风轮、双河冰晶、植物纤维蒸发器、细密滤网、侧进风口等零件组成,具有过滤及冷却降温功能,且冷却降温构成其主要功能。该商品按功能、用途均应归入84章,符合第16类类注三关于多功能机器的定义,按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该商品功能涉及《税则》税目84.14、84.15及84.79三个品目。查阅84.14品目条文“如果风机及风扇除装有原动机或外壳以外,还装有其他品目所列更为复杂机器特征的其他装置(例如,大型的灰尘圆锥分离器、过滤器、冷却或加热元件及热交换器),则不应归入本品目。例如,非电热的空气加热器(品目73.22);......自身装有风扇的电气空间加热装置(品目85.16)。”,分析该商品的构成已超过84.14品目条文的规定,顾排除品目84.14;查阅《税则》税目85.15品目条文DE 描述,“本品目仅包括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机器:一、装有电动的风扇或鼓风机;二、既可调节空气的温度(装有加热或冷却装置或两者兼有),又可调节空气的湿度(装有增湿或干燥装置或两者兼有);三、上述一及二项所列装置一同报验。",该商品构成不符合84.15品目条文二中冷却装置的构成,故排除品目84.15;查阅品目84.79项下品目条文,其符合“蒸发式空气冷却器”的描述,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79.6000。
” 1、该空调扇根据功能与用途可归入第84章,其结构与工作原理符合第十六类类注类注三关于多功能机器的定义,且降温具有主要功能。
2、查阅第八十四章章注二“除第十六类注释三及本章注释九另有规定以外,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品目84.01至84.24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或符合品目84.86的规定,又符合品目84.25至84.80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则应酌情归入品目84.01至中的相应品目或品目84.86,而不归入品目84.25至84.80中的有关品目”。但在品目84.01至84.24中没有列名的功能,品目84.25至84.80中也没有列明的用途,故确定按其他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归入品目84.79。
3、查阅品目84.79项下子目条文及子目注释,其符合子目8479.6000的描述,应按蒸发式空气冷却器归入税则号列847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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