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16-7-5 16:03:25

混合动力公交车的归类解析

柴静的一部《穹顶之下》似乎在很短的时间内改变了中国人对于空气质量的重视程度,连原来北京市环保局每年发布的上年度蓝天天数都没有了,大家除了天气之外,更加关注PM2.5和环保。与此同时,在你身边的环保措施正在不经意间改变。

老果走过很多城市,我发现在交通层面最一致的变化就是大量使用混合动力公交车。就目前老果所了解的,国内几大城市客车厂商,如金龙、福田、宇通、黄海等,采用最多的混合动力技术就是油电混合和气电混合两种。



混合动力

一般所说的混合动力汽车是拥有两个动力装置,以最常见的柴电混合动力来讲,会有一台柴油发动机和一个电动机动力驱动汽车。 混合动力汽车的燃油经济性能高,在起步、加速时使用电动机驱动,在行驶速度达到20公里时自动切换至柴油发动机驱动。在城市道路拥堵越发严重的低速行驶时,发动机在输出同样扭矩时转速过低导致燃烧不充分而造成污染和消耗能源。混合动力车,由于有电动机的辅助,可以在频繁的起步停车和低速行驶时单纯使用电动机驱动,而在达到较高速度时切换成发动机驱动,这样可以减少电池输出功率的同时将发动机性能大大提高。



混合动力的形式
串联构型是混合动力车辆的一种基本结构,其单个驱动系质检的联合是车载供能系统之间的联合,它是多个非机械动能的能源联合在一起为原动机提供能量,它的基本特点就是多个能源混合,原动机具有单一传动系。串联式混合动力车机械结构简单,发动机与车辆实现了完全机械解耦,其运行工况不受汽车行驶工况的影响,可以失重控制在最佳的工作区稳定运行。但在车速比较平稳,如果采用一个发动机直驱也能获得较好的发动机特性,车辆运行工况较好时,串联式的优点就不明显。

并联构型也是混合动力车辆的一种基本结构,其单个驱动系之间的联合是车辆传动系之间的联合,它是多个传动系将机械动能联合输出到驱动轮,它的基本特点就是多个传动系混合,每个传动系具有自己的独立能源。并联式混合动力车多套动力装置可直接驱动车轮,因此效率提高,能量损失降低。但它的主要动力是燃油发动机,在车辆处于低速大扭矩,行驶工况变化大时,发动机效率降低,油耗增加,污染相应也大。

商品归类解析


因为混合动力公交车拥有燃料(气)和电力两个动力系统,小编其实一度认为应当按照归类总规则三(三)进行从后归类。但是通过对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深入理解发现,其实电动机的驱动还是属于辅助功能,仅对应起步停车和低速行驶阶段,在正常行驶时还是主要采用发动机驱动。据此,我们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认为应当将其按照起发动机的形式来进行归类。


发动的分类


那么,就紧接着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发动机分为点燃往复式和压燃式两种,如何分类呢?我们找到了品目84.07和84.08来看看这里是怎么描述的:
品目84.07本品目包括除第九十五章所列货品以外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及旋转式活塞内燃机(汪克尔发动机具有三角形旋转活塞)。机动车辆用的此类内燃机归入本品目。

这些内燃机一般由下列零件组成:气缸、活塞、连杆、曲轴、飞轮、进气阀及排气阀等。它们是利用易燃气体在气缸内燃烧时所产生的膨胀力进行工作的。

这些内燃机的主要特点是将火花塞装进气缸盖内,另外还装有与电机同步并且可提供高压电流的电气器件(例如,磁电机、线圈及接触断路器)。

最常见的内燃机是先将燃料与空气相混合(例如,在汽化器中混合),然后再由活塞吸入汽缸内。但有些内燃机(例如,某些飞机引擎及汽车内燃机)用喷油器直接将燃料喷入气缸盖内。

最常用的燃料是汽油,也有用煤油、乙醇、氢、煤气、甲烷等。
品目84.08本品目包括压燃式活塞内燃机(第九十五章所列的内燃机除外),机动车辆用的也包括在内。

这些内燃机的机械结构与点燃活塞式内燃机相似,其主要部件也相同(即气缸、活塞、连杆、曲轴、飞轮、进气阀和排气阀等),其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内燃机先将空气(有时是空气与可燃气的混合气体)送进气缸,迅速压缩,然后将雾化液体燃料喷入燃烧室内,由缸内因压缩所产生的高温自动点燃,其压缩力比点燃式内燃机的大得多。

除柴油发动机外,还有一种在较低压缩程度下工作的中压压燃式半柴油发动机。这种发动机起动时必须用喷灯预热气缸盖或使用预热塞。

压燃式活塞内燃机使用重质液体燃料进行工作,如重油或煤焦油、页岩油、植物油(花生油、蓖麻油、棕榈油等)。

总结一下:

1、柴油+电力混合动力公交车应归入8702.10
2、汽油+电力混合、燃气+电力混合动力公交车,以及纯电动公交车应归入8702.90


特别提示:
在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税则中,子目8702.10将不再包含混合动力公交车,而仅包含发动机车辆。同时,增列子目8702.20和8702.30分别适用柴电混动和其他混动公交车,增列子目8702.40适用纯电动公交车。敬请留意!


关于客车的座位数的认定


1、所有座位原则


大家可以看到,品目87.02的条文 “客运机动车辆,10座及以上(包括驾驶座)” 中对于座位数进行了定义。那么,这个座位数应当如何计算呢?这时就要遵循一个“所有座位原则”。所谓 “所有座位” 就是应当包括按照GB7258-2012的规定核定的全部座位数。其中应包括驾驶员座位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边座。


2、座位设定原则


如何能判断一个座位是否可以被计入座位数,关键要看其是否适合乘员乘坐,并且带有安装保护装置(安全带)。我们在新闻中看到不少车主为了超载,把核定的座位拆除焊接上钢管坐人,这样坐再多也不能被纳入核定座位数。






美食家 发表于 2016-7-17 08:41:42

座位的判断要看是否可乘坐和安全装置 那那个勒 公交车上一般都是没有安全带的 但是也是座位啊

美食家 发表于 2016-7-17 08:42:28

公交车辆除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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