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报关单填报及录入报关单要求(含注意事项)
根据精英网前次发布的《进出口报关单填报内容即将面临重大调整》,精英网特别为各位一线报关员准备了报关单具体录入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大家仔细学习,以免发生申报错误1.报关单结构调整的内容
1.1 报关单/清单删除指标
将报关单录入界面中“结汇证号(进口)”、“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出口)”、“用途(进口表体)”、“生产厂家(出口表体)”字段隐藏,不再需要企业填报。
1.2 报关单/清单增加申报指标
1.2.1 其他事项确认(组合指标)报关单录入界面中删除了右下角报关员信息录入对话框,在右下角增加一个按钮,弹出显示“其他事项确认”选择对话框:含“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三个数据项,申报时必须填报。“特殊关系确认”和“价格影响确认”存在逻辑检控关系,如果“特殊关系确认”填“是”,则“价格影响确认”选项才可填;如果特殊关系确认”填“否”,则“价格影响确认”选项不可填。具体填制内容可参考即将发布的最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
1.2.2 原产国/最终目的国(地区)报关单录入界面表体增加“原产国/最终目的国(地区)”数据项,进出口均需填报。(1)出口报关单“原产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最终目的国(地区)”由企业填报。(2)进口报关单“最终目的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原产国(地区)”由企业填报。
1.2.3 贸易国别(地区)进/出口报关单增加“贸易国别(地区)”申报必填项。该指标指与国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客户所属国别(地区)。与报关单原“贸易国别(起/抵运地)”字段含义不同,原“贸易国别(起/抵运地)”十几位“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指标。
1.2.4 申报单位、经营单位、货主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码在报关单预录入界面增加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原货主单位)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框。(1)如企业录入10位海关注册码后,系统自动获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中文名称。(2)如企业在录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根据海关注册码查询对应企业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中文名称后反填,如果对应社会信用代码为空则不填写,如果该企业存在多个10位海关注册码,则系统按照通关有效日期为最新的海关注册码进行默认反填。
1.3 报关单/清单功能调整
1.3.1 申报指标名称修改涉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清单的预录入界面、展示界面以及打印模板。(1)将原“保税仓库或者出口监管仓库编码”指者出口监管仓库编码”指标名称改为“保税/监管场所”;(2)将原“报关员代码”指标名称改为“报关人员代码”;(3)将原“申报口岸”指标名称改为“申报地海关”;(4)将原“报关员”改为“报关人员”;(5)将原“贸易国别”改为“贸易国(地区)”;(6)将原“贸易方式”改为“监管方式”;(7)将原“经营单位”改为“收发货人”;(8)将原进口货物报关单中的“收货单位”改为“消费使用单位”;(9)将原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发货单位”改为“生产销售单位”;(10)将原进出境备案清单中的“区内经营单位”改为“收发货人”;(11)将原进境备案清单中的“区内收货单位”改为“消费使用单位”;(12)将原出境备案清单中的“区内发货单位”改为“生产销售单位”。
1.3.2 扩展报关单表体记录项报关单表体项最多调整为50项,企业在报关单的预录入界面录入超过20项商品时,弹出提示“报关单表体超过20项商品,如涉及到联网核销证件,将可能被退单!”
1.3.3 报关单打印调整(1)在报关单打印模板中,“兹申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表述调整为“兹申明对以上内容承担如实申报、依法纳税之法律责任”;“海关审单批注及签章”调整为“海关批注及签章”。(2)在报关单和清单打印模板中,“运输方式”、“成交方式”、“包装种类”、“征免”,增加打印代码。(3)报关单打印模板中,表体的单价和总价的数字保持右对齐;(4)详见附件打印模板。
2016最新报关单填制相关知识:
>>进出口报关单填报内容即将面临重大调整
>>2016年新报关单填报及录入报关单要求
>>独家,2016年最新报关单填制要求中易错点及填报方法
>>关于报关单填制“特殊关系确认”的填报要求
>>关于报关单填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的填报要求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