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实操|某加工贸易企业报关员申报单耗不实案
案情概要某外资加工贸易企业,从事玩具进料加工贸易。2012年6月,海关对该企业实施专项稽查,发现该企业正在执行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保税料件溢出(即合同执行的某一节点产生倒挂)。企业对此解释为备案单耗不符合实际单耗。海关怀疑企业存在高报单耗走私保税料件,责令企业对此作出合理解释,随后该案移送缉私分局,初步判定涉嫌走私行为。
经过海关缉私人员调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该企业加工玩具的种类非常多,主要出口到美国市场。为了满足美国消费者的多变口味,企业的产品更新非常快,有的产品甚至两个月就要重新设计。所以实际单耗与备案单耗无法吻合。
2、由于货物出口的频率比较大,所以报关员没有在每次报关出口关向海关申报实际单耗。
3、存在相当数量的国内购料。
为此,根据我们的要求,企业报关员对每项产品的下料记录、出货记录进行了全面的核对,计算出实际单耗;并将实际用料量、仓库的尚存的保税料、进口的保税料的数进行对比。结果发现前两者之和基本等于后者,应不存在销售保税料件的行为,同时也不存在短少保税料件的情形。
经过我们对以上全部核查信息的分析判断,代为企业撰写了给海关的书面报告,对企业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最终海关以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变更单耗处以行政处罚,不以走私行为处罚。
经验启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2、虽然案件最终以未及时变更单耗为由对企业进行处罚,但是从中也暴露出企业的种种问题:
(1)企业虽然定期对库存进行核库,但是报关员并未根据核库信息对实时保税物料的平衡进行监测,往往报关员都是在最后核销时才考虑平衡问题,但是这个时候发现问题就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机,容易导致海关查厂。
(2)报关员未及时与工艺部门进行沟通,应当在工艺变更之后及时与海关进行协商,申请在报核前申报单耗,根据实际消耗进行申报,而不是象本案一样在备案时申报单耗。而该企业报关员选择了放任事态变大的行动,想等待最后临近核销时再处理,充分说明了报关员对海关单耗管理规定的漠视。
(3)报关员并未在企业各部门之间进行充分协调,严重缺乏关务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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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概念
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产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净耗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产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括结转深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工艺性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有形损耗是指直观可看见的原材料工艺损耗部分,如无法直接回收的边角料;无形损耗是指直观上看不见的原材料工艺损耗部分如原材料在加工中因挥发、溶解等部分。
企业单耗申报义务
加工贸易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加工贸易企业及其代理人对申报内容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时,海关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有疑问时,加工贸易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进一步说明,并根据海关的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原材料、成品样品或其影像图片、图样及其品质、成分、规格、型号等相关数据和资料;
2、工艺流程图、排料图、工料单、配料表、质量检测标准等能反映成品加工的质量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过程及相应耗料的有关资料;
3、加工合同、订单、生产计划、生产报表、成本核算等有关账册和资料;
4、计算方法、计算公式;
5、财政、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对加工贸易企业稽查审计的结果和报告资料等。
加工贸易企业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资料中属于商业秘密的须向海关书面告知。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提供的信息资料中属于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
企业单耗申报权益
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应当在加工贸易货物备案环节向海关备案单耗,备案单耗时应明确单耗申报环节。通常,加工贸易企业应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并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 。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单耗变更或者撤销手续,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保税成品已经申报出口的;保税成品已经办理深加工结转的;保税成品已经申请内销的;海关已对单耗进行核定的;海关已对加工贸易企业立案调查的。
企业单耗申报内容及形式
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2、加工贸易项下成品的单耗或者净耗和工艺损耗率;
3、加工贸易项下使用同一料件中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同时申报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申报单耗应当采取纸质申报方式或电子数据申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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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延伸】
◇◇ 为什么说加工贸易是技术工种?跟报关行的报关员有何不同?猛戳>>
◇◇ 加工贸易报关员比报关行的报关员收入高?猛戳>>
◇◇ 如何学习加工贸易业务实操,让我不参加报关员考试就可以就业?猛戳>>
◇◇ 有没有可以先学习报关员基础的课程?学完基础再学技术?猛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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